2020-08-1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金融科技發展 智慧財產權管理及保護不可忽視

    2020-08-04 15:59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即時報導
    金融科技帶動的數位轉型已成為全球金融業主要趨勢。從最近純網銀、開放銀行/金融、銀行上雲規範鬆綁、電支電票二合一的發展可看出,金融業將越來越像科技業,走向服務差異化跟高度競爭的不歸路。金融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的發展,也是風險的所在。 KPMG金融服務產業主持會計師吳麟指出,金融業運用科技創新的過程中,投注極大的金錢跟人力資源,所產生的包含新服務流程開發、模型建置、系統架構、作業介面等無形財產。 吳麟表示,由於產業特性、作業習慣或智慧財產的形式,金融業從未確切了解可能擁有的智慧財產數量,該如何對這些無形財產進行保護和佈局,以協助業務的發展,但這樣的議題,尤其是對公司智慧財產的掌握,在科技業的營運決策中已經是基本配備了。 雖然金融業對於內部資料的存取運用有一定的管理要求,但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孫欣觀察到,多數金融業的智慧財產常僅由負責的員工或部門個別進行保存與管理,缺乏總體性的統合彙整,使得公司對於整體的智慧財產掌握度甚低。 與此相比,科技業者對智慧財產的掌握就來得較為全面,並善於利用其所擁有之智慧財產為其進行跨國或跨業競爭。孫欣建議,金融業者能盤點智慧財產與建置智慧財產資料庫,將散落於公司內部的資料進行有效地彙整與管理,以為日後的權利運用奠定基礎。 安侯法律事務所律師鍾典晏表示,金管會已觀察到智慧財產對於公司各項業務的影響力上升,為引導國內公司重視及建置智財風險管理、運用管理監督機制,今年已將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納入董監實務守則,其主要內容在於將公司智慧財產管理之基本要求與董事會職能連結明文化,新增評鑑包括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審查與揭露與管理驗證三個具體指標。 鍾典晏指出,過去與公司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往往到了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風險時才會被董監事聽到,而錯失早期處理的機會,金管會今年修正的公司治理守則,給予了我國上市櫃公司在智財管理方面適度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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