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丈夫掌握外遇事實但不願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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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被先生找徵信社跟監拍到和別人同居事實但又一直不願離婚,該如何解套?
  有一天簡博士接到某間徵信社副總的來電尋求支援,要求到他們的委託人對照的住處進行和解。顧問到達現場時才了解實際狀況是先生委託徵信社查到太太和第三者在外同居,當下簡博士進到屋裡幫三方進行和解。本以為事情應該到一段落了,但其實不然。
  過了一段時間,簡博士忽然接到女方的來電並表示希望博士能幫忙她!博士和她約了見面了解才知道原來那次事件後他的先生一直以此為要脅又不願意離婚讓女方深感痛苦(側面了解到,原來她先生受到徵信社的鼓惑,只要仍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那麼他可以一直對太太抓姦要求賠償,這真的是很糟糕的狀況)
  聽完女方的陳述和拜託後簡博士委接受女方的委任出面幫女方向她先生進行離婚協商,因為顧問知道若他不幫忙那麼女方隨時都有可能會想不開而發生憾事,顧問非常不想見到這種狀況發生!隨後簡顧問帶著「離婚協議書」代表女方去找她先生進行協商,經過幾次居中斡旋協調順利地讓她先生同意離婚,讓此事件圓滿落幕。
  結論:在外遇抓姦案件中,所有被抓的那一方若在當下沒有處理離婚,十之八九都會完蛋。在此事件中因為簡博士在和解完成當下有善意提醒女方以致於當女方真的發生了「想離卻離不掉」的狀況時立即想到要來跟博士求救。
  當然因為簡博士是「中立第三方」沒有利益衝突或需迴避的問題,所以簡博士當然能接受女方的反向委任來協助進行離婚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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