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就已聽說過勤美學高檔露營,默默的收進了口袋中,期待有一天可以前往。三月多的某一天,與朋友在討論清明連假的行程,剛好想到口袋名單中的勤美學,看到有空檔,我就下訂了。
這是一場有許多活動的奢華露營 勤美學的Glamping,最少我參加的這場,是有活動安排的!
主要活動是
報到—色彩創作(孩子)─自由活動─草地餐桌─夜遊探險
第二天:早餐─手作─再見
第一天下午2點報到,村長帶著我們認識環境。接下來由專業老師帶著孩子們去用感官體驗葉子的旅行,用紙板做成的葉子進行相關色彩創作,並利用孩子們完成的作品去拼貼成地景藝術。而後一個孩子發了一本壓花本,讓我們帶著孩子找時間去採摘美麗的花朵,製作壓花保存。
課程很有女兒幼兒園蒙式教育的感覺。過去老師們總是希望孩子們可以使用各類感官去認識世界,去仔細聆聽自然的聲音,去看見光的移動,去聞草木的味道,去觸碰青草地面的濕潤感。
可惜這種蒙式課程女兒買帳,兒子覺得超無聊,所幸回去帳篷看書了!真是叛逆期提早來到。
接下來的自由活動時間,活動人員帶我們去另一側的草地,氣氛營造得很好,搭配甜點飲料,以及給大人的調酒(勝!)!孩子可以用木碗裝泡過花草,喝起來有花香味的白開水,抑或紅茶,很有特色!
吃一點在地小點,然後在一旁的裝置藝術─跳跳床瘋狂玩樂;另一旁還有射箭的器材,相信很多大朋友小朋友都是第一次體驗射箭,挺好玩的!孩子們也吵著要學,同行友人甚至開始google台北哪裡有教學呢(超有效率!笑)!
活動伴隨著夕陽西下,微風徐徐,四月初春來訪真是非常對!不冷不熱,到了晚上近六點,村長就要大家到戶外的餐桌去用餐了!
不得不說,勤美學真的非常會營造氣氛。看看下面的圖片,想像著夜晚來臨時,搭配溫暖的燈光,配著音樂,將是非常的美好!
晚餐,採用在地食材,這次地點在苗栗,當然會有客家風味入菜。食農文化的介紹與採用的方式,一直都是很流行也很噱頭的一種飲食方式,好多年前「緩慢民宿」的管家帶著大家,說出一道道菜色的故事,一時蔚為風潮,台灣人很吃這套;近年旅居國外,發現"farm to table"也是非常受老外歡迎的一種飲食方式,大家都偏好自然、在地化,再搭配一些有趣的故事,就幾乎90分了。
當然,擺盤漂亮是最基本,食物擺好了,色香味中的前兩項就贏了!
一道一道菜色上桌,可以感受到服務人員非常用心且專業,流程很順,看得出對細節的用心;席間小孩在草地上跑來跑去,伴隨著太陽下山,星星開始爬上了天空。
村長帶著坐不住的孩子們觀星!或在草地上看到小蟾蜍,就即興的教導孩子們如何分辨是哪一種蟾蜍,哪種情況下才會噴毒液,我們又該如何處理,相信孩子們都有個非常棒的回憶。
20度到25度上下的天氣來這種高檔露營,甚好。
飯後,村長帶著大家(主要是孩子們的活動)一起去夜遊,搭配一些趣味活動,讓孩子非常開心!
回到帳篷,內裡設施舒適,乾淨清爽,洗澡及廁所都非。常。乾。淨。廁所還有搭配卡拉OK,饒富趣味!
隔天早上,村長帶著我們去進行手作─製作植物球─把在盆栽中的植物取出,用水苔包裹,再用棉線纏繞。孩子做的挺開心,不過因為一陣忙亂,根本連拍照都沒辦法,上網看到其他手作達人的成品,心得就是:恩!我果然是沒有天分。盆栽回來也是直接丟給阿公阿媽養~且叫我灰手指。
手作完!孩子們繼續在跳跳床跳跳跳!我們大人聊天!轉眼間也11點該打道回府了。
Glamping之我思我見 行程走完了!有點意猶未盡,也有點想法。
這是旅外後重回台灣的第一次野外旅遊。
在兩天一夜的許多moment中,我都會想起貝里斯的種種,突然之間可以體會為什麼老美這麼喜歡到貝里斯去,
因為真正的天然。
大夥兒真的是徜徉在自然之中,一天到晚被蚊子叮,睡覺時會有螢火蟲在房間裡飛來飛去,外加各式各樣說不出名字的小蟲。
硬體設施不能說不好,但因為非常的需要融入自然,自然有一些比較原始、不夠現代的地方。
我們住過樹屋,真的是一棵參天巨樹豎立在浴室中,毫不違和,只因為主人覺得不能為了建造木屋而本末倒置的把所有樹砍掉!
我們玩的水幾乎沒有人工的泳池,是真正的小溪、瀑布,以及海。
突然之間,我突然有點懂了一些甚麼!
為什麼我在這麼棒、這樣精緻的glamping期間,總覺得少了甚麼。
因為村長和所有服務人員幫我們伺候的太周到了。
有時候,一場旅程,就是會有一些「突發狀況」,不一定是不好的,卻不在計畫內,往往最是令人回味!這趟旅程,就是99分,差了一點甚麼,我懂了!原來是因為過度美好!分秒不差!好像失去了甚麼似的味道!變成楚門的世界。
勤美學真的很好!是方方面面都有注意到細節的專業團隊。
但對於喜歡露營那種野味的朋友來說,奢華露營真的過度奢華!不需要自己搭帳篷,不需要自己煮東西,少了點野味!帳棚內更是豪華,彷彿是高檔飯店搬過來一般,也有冷氣。
而這種高檔露營的形式,價錢就像把高檔飯店直接搬到帳篷區來一樣(甚至更貴),但又沒有辦法像高檔飯店一樣隔音好又舒適!半夜要上廁所還是得要摸黑出帳篷,頗為不便!
所以,我忍不住在想,這樣混和的方式是否真的投我所好?
果然不是,我果然還是想好好度假時就去住度假飯店,想把自己搞死的時候就去一般露營!
所以,Glamping!掰掰!除非有人請我去,不然我真的沒辦法再花一人頭兩百美金去露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