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2|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111.11.12馬太福音第六章(16-33)_讀經分享_陳雅萍

    1、 論禁食(太6:16-18):基督徒往往會藉由禁食禱告的方式,在神面前表明自己願意克苦己身歸向神的心意和對於祈求內容的看重和決心。這原是很好的,也是神所悅納的。「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 51:17) 但主耶穌特別在這裡提醒人們,神看重的是人的真心實意,而不是在外表上故意叫人看出禁食來!這二者的分別就是,我們的禱告是希望得到神的垂聽回應,還是僅僅要得到人的稱讚呢?「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3-24)
    2、 論真財寶(太6:19-21):財寶人人喜愛,主耶穌藉由人們對於積儹地上財寶會遭遇的風險:蟲咬、銹壞、盜賊偷,來提醒我們: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 所以更要緊的是積儹財寶在天上,因為天上沒有蟲咬、銹壞、盜賊來偷,這才是真正值得追求、永遠不會消失的真財富!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太6:19-21)
    3、 論心裏的光(太6:22-23):我們有過在黑暗中的經驗嗎?或是停電的颱風天,或是行走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山洞中…,所以眼睛就是身上的燈,能看見,人生才能安全地行走在光明中。眼睛若黑暗看不見,那麼人要往何處去呢?「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2-23)主耶穌用我們都能理解的「視力」類比在我們裏頭屬靈的光。我們屬靈的眼光若是黑暗昏花,將會使人看不清方向、渾然不覺主耶穌的存在、人生最終不知該往哪裡去…「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 )因此要追求用神的話語點亮我們心裏的光,照明我們人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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