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僕人式的服事
四福音中記載主三次向門徒預言祂受難與復活。第一次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彼得勸耶穌不可如此,反遭耶穌責備: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13-23);第二次在經過加利利往迦百農的路上,門徒不明白也不敢問(可九30-32);第三次即為本段(太二十17-19),和門徒行上耶路撒冷的途中,耶穌雖然已經說到第三次,但門徒完全不能體會祂的心意和作為,仍然在爭世上的權勢。
但主卻清楚的告訴門徒,在 神的國度裡: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僕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6-2)
「若有人願意做首先的,他必做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可九35)
原來在 神的國度裡,為首、為大的不在於權力與高位,乃是要像僕人般地服事。
耶穌在世不斷的服事和付出,祂走遍各個鄉野,看見需要幫助的人,憐憫無人理睬的罪人,甚至親自束腰替門徒洗腳,最後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死在十字架上。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我們要爭的不是位分-這虛浮的榮耀,而是主所喝的杯-所承擔的責任,將來作工的果效必隨著我們,能與主同得這天國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