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房子因為地處位置太好,以至於認為只要我能撐,一定有機會等到都更。但真是如此嗎?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都更條件,而是要取決於建商的利益思考,畢竟他們並不會讓自己吃虧,所以即便地段好,但沒必要為了都更而都更。
並非所有房屋都適合都更
有些人期待都更,是因為不想自己麻煩,而且要是可以一坪換一坪,那再好不過!但真的這麼好?都更還有哪些區別呢?
哪些房屋不適合都更?
對於建商來說,要有高容積率、獎勵值,才會有對都更心動的感覺,但是越高樓層的房屋,需要分配越多住戶,因此建商比較愛4樓以下的案件。
另外土地分區若為住三,假設有一間5樓的公寓,則需要分配給至少5戶的住民,因此重建利率較低,甚至還會犧牲掉室內的利潤,才有利可圖。
巷口太小,大型機具進駐不易,甚是還可能造成鄰居房屋損壞,因此除非整合成大區域型都更案,不然建商一般不接,且巷弄房屋也不好賣。
因為這種情況要想整合房屋較為困難,原因是重整期間需要給房東租金補貼,但是黃金店面的租金過於昂貴,重建又需要花上2、3年的時間,因此大多建商會打消都更念頭。
危老重建V.S都更重建
一般我們常聽到的危老重建以及都更,到底差異在哪?若我們要選擇將老房汰舊換新,要用哪種方式好呢?
都更案推動的基本條件:
- 最小基地限制,依縣市有不同規定,大約落在300坪以上。
- 3分之2所有權人都同意都更,才可推動。但建商還是會希望全體同意,以免後續產生更多問題。
- 都更程序繁瑣,需要經歷公開展覽等檢核項目。
- 基地需要符合自劃更新標準,山坡地不適用。
- 容積獎勵:1.5倍或是原容積的1.3倍。
危老重建的基本條件:
- 無土地大小限制,但越大越好是自然,畢竟容積獎勵會越高。
- 危老重建需要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另外還需要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核准,並再30日內審核完畢,且一旦核准,需要起造人於180日內申請建築執照。
- 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未達最低等級,並且屋齡超過30年,耐震程度物未達標準,且改善不具有效益的房屋,才可申請危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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