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亞洲論壇章程〉 第四條 法律管轄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習俗。 第八條 會員條件 1、有加入論壇的意願; 2、同意遵守論壇章程; 3、在所從事的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願意履行論壇會員義務。 【相關閱讀】 博鰲亞洲論壇章程摘要 要遵守PRC憲法與法規的博鰲會員 〈博鰲亞洲論壇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