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DBR過22倍還有機會可以整合債務嗎?

如圖、網友提出疑問:『如果接近DBR22,另外想整合信用卡債務還有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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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R22倍”、上網搜尋都應該查得到這句話的涵義;簡單說、所有銀行對於無擔保性質的『信用貸款』,最多能借給某單一自然人的金額,最多不能超過平均月收入的22倍。譬如平均月收入是4萬x22倍=88萬。


上面提問的這位網友表示『如果接近』,相信他自己應該也算過、知道目前自己名下的無擔保債務可能已經接近平均月薪的倍滿;但是他自己的『認知』、跟銀行所依循與計算的『標準』是否有落差?我想多少都會有的。畢竟大部分民眾對於22倍的概念仍屬於一知半解,尤其是當事人即將遇到這情況時、才會積極涉獵相關資訊。我的看法如下:


一、聯徵系統:銀行接受申請人貸款申請,徵信查詢都是以『申請人聯徵信用報告』為準;而聯徵信用報告所刊登的數據均屬『落後資訊』。換句話說、聯徵信用報告所刊登數據,都是銀行『上期結帳後再傳至聯徵中心去更新更前一期的帳款資訊』;也就導致負債比接近22倍者會誤以為目前沒有超過(已經繳至22倍範圍內),但事實上銀行參考的數據仍是以聯徵系統的前期資訊為準,此時可能就會發生誤判情勢。


二、薪資算法:貸款申請人的財力證明可分為『薪資轉帳存摺』、『薪資明細單』、『勞保投保薪資』、『扣繳憑單與所得清單』等,細項又可分應發薪資、實領薪資、月均薪等。而銀行對於申請人所提供財力證明的算法也有分13個月、14個月,年薪除以12、月薪x14個月...等等。


三、任職單位:銀行對於不同申請者所任職的單位規模大小,其薪資倍數算法的從寬認定與否也必須考量到問題內;譬如說銀行對於編制內公教人員的算法就較為寬鬆,而對於一般微型企業、商行自營業等受僱員工就相對比較嚴謹。所以申請人任職單位也會影響銀行倍數算法,更是高負債比申請者申請貸款前需要瞭解的變數。


回到上面這位網友陳述之現況:股票上市企業、年資超過三年,自述百萬年薪(實際約9x萬)、月薪資約57K(扣完勞健保剩餘約55K)。無擔保負債150萬信貸剛轉增完成、另一銀行20萬循環信貸(已動用滿)外,尚有55萬信用卡款未清(從四月累積至今);無擔保負債總額170+55=225萬,無論是用年薪或月薪計算均超過22倍甚多。最終我也只能跟這位網友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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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內藏著許多人不知的眉角,包括經常遇到的房貸信貸信用卡等;如何能順利獲得銀行貸款?為何申請貸款被婉拒?核貸利率額度合理否?利率高欲轉貸又罰違約金划算?房貸成數貸不高?二胎房貸分銀行跟融資?什麼負債比、支出比、動用比、營授比?即將或已遲繳要怎辦?信用報告內容看瞴?聯徵多查影響評分?整合負債究竟能減多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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