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我的靈魂受到玷污。
他們說,我不配回到天父的懷抱。
他們說,我合該被浸到河裏活活淹死。
所以我正處於被押送的途中。
和其他女人一起。
自西元1486年起,一本《女巫之槌》令世界各地掀起了一陣“獵巫”的熱潮,一把點燃黑暗的瘋狂之火連綿不絕地展開。
賽倫鎮自然也不能例外。
前前後後,數個地方之內,約莫有數十萬個女性慘遭不白之冤或是備受牽連;顯而易見地,若是沒有意外,我很快也會成為那些犧牲者之一。
聖經告訴人們“信上帝得永生”,如今想來,不免覺得那句話簡直是一種諷刺。
位於我身旁的女孩們,有的歇斯底里,有的萬念俱灰,唯獨我是處於“壁上觀”的狀態。
向來,我便不是那種勤上教會的孩子,書本和閱讀告知我,知識和理性才是自身最強而有力的後盾。
只可惜並非人人都能明白這個道理。
自從被鄰家的三姑六婆指控為女巫之後,我便明白了,人類這種生物真是徹頭徹尾的蠢貨。
他們被各種流言蜚語玩弄而不自知,其隨波逐流的程度,猶如昧於世事的三歲小兒,明明一知半解卻甘願人云亦云。
從眾的心態害死了不少人,而那些人十之八九都是女性。
教會的神職人員讀了一輩子的《聖經》,他們卻參不出夏娃和亞當同等重要的道理。
不過時至如今,說什麼都為時已晚了,僅僅因為手臂上的幾顆痣,我便被冠上了罪人之名。
栽贓這種行徑本就是先下手為強。
我不會因此而怪罪上帝,畢竟祂是否存在都是未知數,也不會怪對方,只怪自己當初過於相信人心。
“都出來吧!”到達目的地的當下,我們相繼被趕出了籠外。
腳下什麼也沒有,只是一片略帶乾燥貧瘠的土地。
雖然如此,我還是發現了一朵琉璃苣。
“妳還有什麼遺言沒有?”
“你腳下的那一朵琉璃苣,可否將它採下來給我?”
“就這樣?”
“嗯。”我說。“琉璃苣是我最喜歡的花種,臨死之前,我想看它最後一眼。”
預備行刑的男人儘管有些遲疑,最終還是將那朵帶著芬芳的藍摘到我的面前;他遞交到我手上的時候,還特意迴避了過多的肌膚接觸。
似乎是怕我會藉著此舉在其身上下咒。
好吧,怕就怕吧!橫豎也不是頭一次見到這種窘況了。
“下一梯次就勢預備!”
驟然,一道嗓音在我耳邊高喊。
繼而,我便被推入了深不見底的水中。
連同其他女人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