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13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玉歷寶鈔》(六) ──第五殿 閻羅天子

    第五殿  閻羅天子

     

    閻羅天子說:「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屢次放還陽間伸冤、洗雪清白,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方沃燋石下的叫喚大地獄,並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

     

    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均已歷經前述的地獄受罪很多年,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甚麼大過錯的,每人各按七日之期,解到本殿。

     

    這些人,在本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跡,其屍到五七日,沒有不腐敗的。

     

    這些鬼犯都說:「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有的說修理、建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溝、挖水井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父母尊親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備周到、另有受恩而未報答。」

     

    為了以上等等事,哀求准許放還陽世。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願,一定做好人。

     

    我聽了說:「你們以往在世之時,作惡昭彰,神鬼了解得非常清楚。現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發現漏水,要補已遲了。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真正修養德行的人,世間真是難得少有。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照過孽鏡後,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不用多說!牛頭馬面押上高臺去望鄉吧!」

     

    所設高臺,名叫望鄉臺。

     

    望鄉臺的面,半圓形,朝向東、西、南三向。此臺的彎面有八十一里,臺後平直,如同弓弦。北方,以劍樹立為城牆。臺高四十九丈。以刀山為山坡,砌成六十三級的階。


    善良的人。不用登上此臺;功過相半的人,已發放往生輪迴去了。只有作惡多端的人,才登臺一望。家鄉如在眼前,所有的男女家人,親友的言語、行為,都能看見、聽見。

     

    看見老老少少,再也不遵從自己死亡前的吩咐與教訓;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全變換了,一件件地改掉;辛苦掙來的財物,被搬運一空;先生再娶小老婆、太太也再改嫁;田地、財產、被亂瓜分了;原本清楚的帳目,被貪污得混溷不清;死人欠活人的帳,分文都難少;活人欠我的,由於失去證據,一概耍賴,惡形惡狀地搪塞掉,所有的錯誤、罪惡,全推給死人;所有父親、母親、妻子的族人,全懷怨地評論自己;兒女各個心懷私心,朋友則失去信用。

     

    略有幾個親友,想念自己在世的情份,撫棺哭幾聲,一回頭,馬上又冷笑兩聲。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逐漸出現惡報:兒子因犯罪,被繫入獄或被壞朋友帶壞了。女兒則生了怪病或被姦淫。事業瓦解、房屋被火燒、大大小小的家產,很快地消耗光了。其實,作惡得到報應的,又何只是陰魂呢?有些陽間的人,也會親見自己的惡報。

     

    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後,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

     

    小地獄內,各地埋設危險的木樁,用銅蛇做成鍊子,用鐵鑄的狗做土堆,將人綑綁、壓制住手腳。再用一小刀,將人開膛破肚,挖出心臟,一塊塊地割下來,心臟給蛇吃、腸子給狗吃。

     

    如此受苦期滿之日,痛止皮膚完好,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

    一名 將不敬鬼神、猜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二名 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三名 將善願未完,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四名 將親近邪惡,行為錯誤、違背正理,學習方術,妄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五名 將欺善怕惡,邪惡地怨恨他人,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六名 將計較名利、是非,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七名 將強姦婦女,設計令婦女失貞,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與婦女貪戀淫樂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八名 將損人以利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九名 將慳貪不捨、不願佈施、不顧別人面臨生死,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名 將偷竊、盜取別人財物,昧著良心,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一名 將忘恩負義,以仇報怨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二名 將好鬥、好賭、好勝,以致牽連、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三名 將為了名利、欺騙、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四名 將自己雖未親自加害,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五名 將妒嫉善良、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六名 將執迷不悟,死不改過,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世間的人,凡是犯以下罪行,即入此等地獄:

    (一)不信因果,阻止別人行善事。

    (二)借名去廟寺拈香禮佛,卻談論別人的是非。

    (三)燒燬勸善的書籍、文章。

    (四)禮拜神、佛,卻吃食葷肉。

    (五)厭惡別人唸佛、誦咒。

    (六)作佛事:如普渡、超渡亡魂,觀音法會、浴佛節等時,不茹素,不持戒,清淨身、口、意三業。

    (七)誹謗學佛、修道的人。

    (八)識字的人,不肯將古今報應的故事,勸世的文章等,唸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

    (九)挖掘別人的墳墓,再予以填平滅跡。

    (十)放火蔓延,焚燬山林或疏於防犯家人,以致失火延燒鄰居。

    (十一)射箭或用槍枝,射殺禽獸。

    (十二)引誘、逼迫疾病,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令其自卑或傷身。

    (十三)隔牆拋瓦石,誤傷行人。

    (十四)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

    (十五)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造捕殺鳥獸的絲網、黏竿、陷阱或以鹽鹵、毒藥等灑於草地。

    (十六)死貓、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以致有人挖出,留下的洞穴,害人喪命。

    (十七)冬天春天寒凍時開墾,挖掘土地,令蟲類凍死;拆牆、改灶,致令人受寒受餓。

    (十八)私人的身份,卻僭用官家的頭銜,以勢力霸佔民地。

    (十九)無緣無故填塞水井、水溝,致令人飲水不便。

     

    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即押赴望鄉臺,發入叫喚大地獄。受苦之後,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判罪受刑。刑期滿後,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其他的罪。


    假如世人在世時,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禁戒身口意清淨,誓願不再犯罪的話,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並且准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

     

    除了殺生害命、親近邪惡、行為違反正理、男子姦淫毒害婦女、婦女貪淫、潑悍,妒恨、損害婦女名譽節操;偷盜財物、昧心耍賴、忘恩報怨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也不立即悔改的人以外,一概輕易地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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