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被侵害?你可以這麼處理!
假設有一個家庭,由父母和他們的三個子女組成👪
父母去世後,根據法律,子女應該平等地繼承父母的財產
然而,在這個情況下,最年長的兒子控制了所有財產💪
包括房產和銀行帳戶🏦
並拒絕分享財產給其他兄弟姊妹
這是一個典型的情況
其中 #繼承權被侵害
可以依據 #民法第1146條第1項
「民法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其他兄弟姊妹可以主張請求回復他們應該擁有的繼承權
即所謂的「#繼承回復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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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通說採 #獨立請求權說
當繼承權受侵害時,只需證明自己是 #真正的繼承人
即可以一次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概括回復得其所有被侵佔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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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其他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要求確認他們的繼承權
以及回復他們父母的財產份額🏠
如果法院判斷最年長的兒子
非法剝奪了其他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則法院可以下令 #恢復這些繼承權
並確保每個兄弟姊妹都能分享相應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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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依據#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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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在 #釋字第771號解釋 出爐後
「繼承權」不會因為時效而喪失
但 #個別物上請求權 仍然受到15年的時效規定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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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例子強調了繼承權被侵害條款的重要性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提供了保護機制
以確保正義和公平的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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