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1|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反國會濫權」事件始末懶人包!

2024年5月28日晚間,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多項爭議條文,包括「立委質詢總統」、「藐視國會」、「強化人事同意權」、「擴大調查權」、「增加聽證權」與「藐視國會罪」刑責等。

事件爭議除法案本身內容以外,更包括以下三大理由:

一、法案內容並無逐條討論

正常立法程序應在「委員會審查」甚至「政黨協商」階段,逐條討論法案詳細內容。

但本次相關條文在討論中,主席只要聽到「有異議」就裁示「保留到院會表決」,完全沒又進行實質討論;多次沒收民進黨立委發言機會與時間,發言內容全不處理,造成法案品質粗糙低劣、前後多有扞格與缺漏。

二、排案過程充滿瑕疵

首先,藍白在程序委員會排案時,就直接把民進黨版本的法案擋掉,不做併案審查、只審藍白版;再者,5/17院會前晚,提案立委黃國昌在直播中表示該黨版本條文是「最高機密」,除提案人外沒人看過,隔天一早就要直接表決;此外,5/17院會當天,藍白兩黨再提的修正動議,資料是前晚七點才到各家助理手上。前述種種,再再坐實黑箱之名。

三、表決過程違法亂紀

一開始有國民黨立委偷表決卡、代按表決器,後來更有院長韓國瑜直接宣布採用三十多年沒有使用過、依法應三天前通知的的「舉手表決」,且每一次舉手表決,幾乎都沒有清點人數,也出現多次票數計算錯誤的狀況。

不過,儘管程序、法案從頭到尾都充滿瑕疵、錯誤百出,5/28還是三讀通過了多項國會擴權條文。

條文通過以後,大家最擔心的就是「接下來怎麼辦」。

對此,可參考黃捷委員製作的圖表👇

另外,沈伯洋委員也針對條文內容,製作了更詳細的對照圖表👇


接下來還有許多硬仗,但民主路還長,我們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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