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想見你──在每個潮汐(二創)

※電視劇《想見你》的二創文,第一人稱。

內向又不善言辭的高中生王詮勝喜歡上一個男孩,他告白了,不但不被接受還因此慘遭霸凌,最後選擇在大海結束自己的生命。

在電視劇裡,男主角李子維穿到王詮勝的身體,取代了王詮勝,卻沒有交代王詮勝去了哪裡。即使到了電影版,王詮勝遇到另一個對象,也還是逃不過命運的捉弄──如果到了另一個時空、另一個身體,能不能,換另一種結局?





  藍色。淡淡的藍色。耳殼似乎被什麼包覆住,聲音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好像有人在叫我。聲音越來越近,周遭突然開始震動起來,是地震嗎?得快點逃跑才行。但是能逃去哪?我還能去哪?


  一道刺眼的光線射入我的眼睛,隨即而來的是消毒水的味道,然後我看見一個模糊的人影,人影漸漸清晰──糟了,是媽媽。


  我轉動眼珠看了看四周,這裡應該是醫院。我沒有死嗎?我要怎麼跟我媽媽交代?失足落海?我突然緊張起來,因為我沒有辦法跟媽媽解釋我為什麼會在海裡。此刻我非常想閉上眼睛繼續昏迷。


  「詮勝?詮勝,你聽得到我說話嗎?聽得到就應一聲。詮勝?」


  我想假裝聽不見,嘴巴還是反射性地回應了媽媽。媽媽一副鬆了一口氣的樣子,並且意外地沒問落海的理由,只問我身體感覺怎麼樣。


  身體很重,連想舉起手都辦不到。我在病床上躺了幾天,醫生說我可以出院了,走出醫院的時候,陽光就像我剛醒來時見到的日光燈那般扎眼。我忍不住用手掌遮擋毒辣的太陽,耳邊傳來媽媽的聲音。


  「出院第一餐想吃什麼?」媽媽問。


  「嗯……都可以。」


  我隨意望了醫院附近的麥當勞一眼,媽媽便說那就吃麥當勞吧。我有些訝異,媽媽以前都說那是垃圾食物,不准我吃。


  麥當勞裡人很多,我讓媽媽先去找位子,我自己一個人排隊點餐。這間麥當勞有兩層樓,一樓只有落地窗旁有座位,空間裡矗立了幾台機器,看起來很像電影裡會出現的東西,是用來點餐的嗎?


  我好奇地看其他顧客在那個長方形的大螢幕點來點去,心想我們什麼時候這麼先進,好像在演科幻片。我一邊看一邊隨著前面人的步伐前進,不知不覺來到櫃檯前。


  「你好,今天想吃什麼呢?」店員問。


  「喔,我要那個……」我回過頭正想點餐,在看到店員的那一剎那卻愣住了,「阿哲……」


  阿哲,那個我喜歡的人。那個我假裝多買一份早餐給他、在他打球時遞毛巾、跟他告白被拒,四處跟別人宣傳我是gay的那個,阿哲。


  「嗯?你認識我嗎?」「阿哲」疑惑地問。


  我瞄了一眼他制服上的名牌,上面寫的是「許維哲」,很常見的名字,但阿哲並不是叫許維哲,阿哲是叫──什麼來著?我突然發現我想不起阿哲的全名。我低頭努力思考,卻怎麼也想不起來。


  「哈囉?還是你要試試我們新推出的……」


  店員以為我在想要吃什麼,一一為我介紹他們的餐點。


  仔細看了看,這個人比阿哲壯,聲音也比較低沉,他不是阿哲。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長得如此相像的人呢?


  我快速地點完餐,從店員手裡接過號碼紙,他朝我微微一笑,讓我想起院子裡盛開的粉色杜鵑,清新宜人。


  往後的幾天,我心裡時常浮現這個笑容。阿哲的笑容也很好看,他原本是我生命裡的朝陽,卻活生生地將我推落懸崖。我永遠忘不了他在我身上落下的拳頭,將我的愛慕、我的希望一拳一拳打碎。


  回到家後我還發現了一件事,原來現在不是2010年,而是2023年。我原本想難道是我昏迷了十三年?媽媽卻告訴我,我現在是休學狀態,她和我去海邊散心的時候,我為了撿她被風吹走的帽子才會被海浪吞沒。


  我翻看著電腦裡的照片,照片裡的人是我沒有錯,但是旁邊的「同學」我好像認識又好像不認識。爸媽變得和藹可親,和我記憶中的樣子大不相同。醫生說我失憶,花點時間就會想起來的。


  我不是失憶。這個「王詮勝」比我小十三歲,我不是他,他不是我。但我們有同一對父母,住在同樣的房子,房間的擺設也差不多。這是怎麼回事?


  幸好我現在休學,可以一直待在家不用面對學校那些陌生的老師和同學,我有足夠的時間熟悉這個「未來世界」。



  這天,我說服媽媽讓我獨自出門,來到了我在2010年選擇的海邊。四周景色沒有太大的變化,我赤腳走在沙灘,白沙透過趾間縫隙爬到我腳上,我一步一步留下足印,如同那時走向大海。


  腳掌觸碰到濕潤的沙,冰冷的海水淹過我的腳踝,突然身後一股拉力扯住我,我踉蹌一下往後跌,跌進一個人的懷裡。我抬頭一看,是那個長得像阿哲的許維哲。


  「你一個人在這裡做什麼啊?」許維哲讓我重新站好,開口問。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總不能說我在尋找回去2010年的方法吧?


  「我……我在找……生命的答案。」這樣講應該不算錯吧?


  許維哲盯著我沉默不語,然後將我帶離岸邊。我們找了一個陰涼處並肩而坐,望向藍藍的海洋,誰也沒說話。


  海浪聲沖淡了我們之間的尷尬,原本急速加快的心跳也慢慢平息,我沉浸在這片寧靜,閉上了雙眼。


  ──所以暫時將妳眼睛閉了起來,黑暗之中漂浮我的期待。平靜臉孔映著繽紛色彩,讓人好不疼愛。妳可以隨著我的步伐輕輕柔柔的踩,將美麗的回憶慢慢重來……


  耳邊傳來輕輕的歌聲,我張開雙眼側首看向許維哲,他發現我在看他,靦腆地笑了一下,說:


  「昨天在廣播聽到的歌,看你閉眼睛就想到,忍不住唱了。應該沒有很難聽吧?」


  「沒有。這歌很老。」我禮貌性地回以微笑。


  「哈,老歌好聽啊。」他大笑起來。


  他的笑容真心好看,但是誰知道笑容的背後暗藏多少利刃?我不能再隨隨便便把自己的心交出去了。


  許維哲彷彿笑夠了,嘆了一口氣,轉頭問我:「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


  我說我叫王詮勝,他喃喃唸了幾次我的名字,看著遠方不知道在思考什麼,接下來他說的話卻讓我深深震嚇。


  他說:「我在麥當勞看到你的時候,就覺得你很眼熟。雖然我們這種鄉下地方在街上見過幾次面也很正常啦,不過其實我在夢裡見過你喔!」


  許維哲拿出手機,打開他的社群頁面,滑到了幾個月前,畫面上是他的貼文,貼文寫著:「王泉聖是誰啊?為什麼要一直出現在我的夢裡?」


  我鐵青著臉,不知如何回應。許維哲說他在夢裡一直欺負我,他覺得很愧疚。我不禁想著,在他的夢裡我是否也跟他告白了?我不敢問,我害怕問題的答案。


  「我之後就沒再做那個夢了,但我一直很想跟夢裡的人道歉……對不起。」他面對著我,鄭重地向我道歉,就好像我是他夢裡的那個人。


  我盡力壓下聲音裡的顫抖,回道:「那是你的夢,那不是我。」


  「嗯……是沒錯。但是看到你,就想跟你道歉。夢裡的那個王泉聖最後跳海了,所以我剛看到你走進海裡,忍不住就想把你拉回來。」許維哲搔了搔頭。


  心臟劇烈跳動,呼吸不再平穩,委屈、心酸、絕望,一瞬間衝向腦門,在腦內嗡嗡作響。這算什麼?應該跟我道歉的是阿哲,不是眼前的許維哲。


  眼淚不爭氣地滑落,許維哲嚇得從口袋掏出面紙遞給我,又連聲道歉。


  「對不起、對不起,是我錯了,我不該帶頭欺負你,都是我的錯。」


  許維哲好似分不清楚夢境和現實,但是如果說──這都是真的呢?他的夢是真的,我現在身處的這個夢也是真的,這都是我們真實的體驗,我們穿越到十三年後,在不同的時空用不同的身體重新相遇。


  海浪一波一波拍打沙灘,嘴邊的鹹味分不清是淚水還是海鹽,許維哲緊緊擁抱著我,我好像又聞到了杜鵑花香,這一次,會不會有不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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