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過一個女朋友,大我三歲,那時我國中她高中。她成績不錯,讀的高中也是公立靠前的,雖然有補習學力也不算差,她說想上中文系。
我們是在興趣喜好的牽引下在創作場合下認識的。
怎麼說呢,結局理所當然又感傷?
至今我不覺得那是愛情,而是一種時代逼迫的抱團。
當然所有你能說它是愛情的多少都有這種政治成分,我也會點頭認同,我只是很厭惡這種把夢想理想跟現實混為一談自我抽虐的習慣。
我本身就背負了我家的事情,她自己也不惶多讓,就算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想給自己找希望,看一下現實吧?是我的話,我不會選擇讓自己變成多重困境者。
再者,我感覺到她還對一些自己的事情沒有整理乾淨,而且在我面前對自己的定位也極其搖晃不穩,我是要怎麼信任?
我太認真?
對方可是一早就帶我回家見家長見姥姥了。
年少輕狂……但我覺得妳要看醫生,因為妳甚至在我們分手的時候還要給我鑰匙?我更希望妳可以收拾一下那之前的奇怪抓馬給我正式道歉,謝謝。
呼,拉回來拉回來。
總之她給我看過一個學長給她寫的信,你們中文系全是我爸那樣講夢話的嗎?
呵,我真是雲裡霧裡。
告白信請不要一堆廢話,哪個都不清不楚要斷不斷要進不進,你們為什麼不乾脆一場鬥牛解決啊?
連著之前學校喝墨事件,這些苦酸澀,慢慢在我心裡給予文字重量,就像研墨一樣,烏黑染透過紙,在消除畫面跟聲音之後,有東西再次外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