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底在營區裡摔了一跤。那次膝蓋上留下一塊不淺的皮肉傷,斷斷續續養到三月,過了除夕,過了元宵,然後結下厚實的、深褐色的痂。
每回結痂,勢必歷經一陣發癢期,讓人不自覺想伸手把膝蓋上的東西抓掉。明知抓了會使傷口再次裂開,然而那癢卻是深入骨血的,像有螞蟻在爬。可不抓,又著實皮癢難耐,只好朝傷口周邊的完好處下手,摳出一圈白色的皮屑後方肯停下。
結痂的深淺乃由外而內集中,許多程度輕一些的,早在每日活動裡慢慢蹭去、消磨,露出底下新生的平整皮肉,留下中間一塊小巧精緻的痂。那塊痂特別厚,只消用手指稍稍用力壓下,總覺得裡頭尚未癒合完全,傷口仍隱隱作痛。可它的邊緣已經慢慢乾燥、萎縮並且浮起,似乎就要整塊掉下,再等一陣、再等一陣就好了。
等到剝離的那日,我想捧在手裡細細賞玩,畢竟已許久沒結過這麼大塊的痂,它伴我一月有餘,心裡居然生出異樣的革命情感。那曾是我部份的肉身、生活的痕跡,即便丟棄,也該慎重其事,或許隨著四季歸入塵泥,或許讓流水帶走它的軀體。總之,不該只是丟掉這麼簡單。
今早醒來,感覺膝上的痂翹起了邊角,不斷勾住運動褲裡的網紗,下床時拉扯了幾回,再捲起褲管,便已不見痂的蹤影。視線模糊地四下搜索,總是不見,痂消失在寢室裏灰暗的磨石子地,我怎麼都料想不到竟是這樣的結局。
痂無聲無息地離開了,沒有哀悼,沒有回首,像是不忍同我作最後的道別。它走得瀟灑。徒留一片透紅的、輕薄的、光滑的疤。
於是我就好了。
2024.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