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閱讀時間 ‧ 約 12 分鐘

【我的女神變女鬼】短篇兩性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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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在自己的FB粉專上提到一個高中死黨離婚,而且隨口說了要把他如同遇鬼般的誇張遭遇寫出來。結果半年的時間過去,自己都忘了,反而是由粉絲提醒我還欠大家一個故事。

今天抓了空檔奮筆疾書把死黨的遭遇寫下,不知不覺就超過了四萬字,為了讓粉絲有比較好的閱讀體驗,索性直接發布於方格子。


=為保護當事人,人物姓名與事發地點均有做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是個發生在阿揪西高中死黨身上的真實故事。死黨的名字叫作承承,身高180,修長型巨蟹暖男,退伍後靠著自己努力,在一間傳產從業務員幹起,一路向上爬,最後獲得老創辦人青睞,直接將企業交棒給他,成為了一間老牌企業的年輕總經理。喜歡開車兜風的他,身邊的坐騎也從TOYOTA一路換到賓士C-class,算是事業有成。


承承和他的女神是在一場商展上相遇,她是客戶公司的小老闆特助。承承第一眼就被對方自信的談吐、高挑的身材、迷人的酒窩給深深吸引;與恐怖前女友分手後經歷一大段空白期的承承,在那次商展後開始主動接近女神。幾次約會後,知道了女神畢業於國立大學、有空服員經歷、外語能力超群。如此內外兼具的女神把承承迷得神魂顛倒,也加大了承承的追求力道。

當時兩人都早已年過30,再加上雙方公司的(吃瓜)同事推波助瀾,兩人開始正式交往,並且不到兩年就邁入了婚姻殿堂。雙方PO在SNS上的結婚照盡顯郎才女貌,令人稱羨。


來自單親家庭的巨蟹男承承,終於完成了組建自己家庭的心願,對女神供養...啊,不對,是照顧有加。承承在新北的郊區買了棟有庭院的透天別墅做為兩人新居,並且因為女神上班的地方比較遠,所以買了台MINI給女神當代步車。此外,因為承承的公司離家比較近,而且他基本上能夠自己決定上下班時間,所以承承主動負責所有家務,希望能做到「不讓女神手上碰到一滴水」。

在他們結婚後的幾年裡,三不五時可以看到兩人在SNS上曬恩愛。不管是外出露營、在信義區享用高檔美食,或在小別墅裡品紅酒,兩人就像是電視上看到的那些明星模範夫妻。


直到去年,我從承承的FB上陸續感到了一些不妙的氣息。


說到阿揪西與承承的關係,應該可以用「君子之交淡如水」來形容,雖然是高中時最好的朋友,但畢業後我們可說是幾乎沒有彼此噓寒問暖過。不過,當我們發現對方需要幫忙時,絕對是兩肋插刀。想當初阿揪西年輕時某次失戀,當時已經6年沒見面的承承聽到風聲後,馬上開了40分鐘的車來接我出去兜風。


而這次我換感覺承承需要一個可以說話的對象,所以就在他的臉書留下了「OK嗎?」


過沒幾分鐘,我的LINE馬上就收到了承承的訊息,他寫到「我覺得用講得比較快,你有時間嗎?」


就在那晚,我聽承承講了2個多小時的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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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身兩個月了。」承承以這句話作為整部鬼故事的開場白。

「你記得我有一次PO了一張照片,是凌晨5點的天空嗎?其實在前一天,她說晚上公司有應酬,但一直到半夜沒有回來,電話也不接,岳父岳母也說不知道她在哪裏。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發生什麼事,著急了一整晚沒睡,也不知道怎麼辦,所以凌晨5點就去公司呆坐著。傍晚回家後,發現她已經在家了,但臉色很僵硬,一副沒有想提這件事的樣子,問她什麼都不回答,一直到深夜,她才說了一句『我想要做自己』。然後回她的房間。

對了,其實我們搬到新家後不久,她就說睡眠品質不好,會影響了工作,要求分房睡。因為房間多,所以我也就隨她。」


「但我記得你們結婚後很快就搬家了啊」我問


「對啊,所以我們結婚5年,但其實同床不到5個月。也沒關係啦,反正後來我們上床的時候,她都不准我換姿勢,到後來還規定我要在5分鐘內解決。」承承自嘲地說著。


不准換姿勢的我聽說過,但規定要在五分鐘內結束的我真是第一次聽到,不禁心想這到底是什麼女王PLAY?!


「你根本是抖M吧!還是因為你對她做過什麼邪門的事嗎?」我接著問


「都沒有,其實我應該在當時就要發現問題的,但你也知道我就是臉控,當時我只覺得能跟女神生活在一起已經很幸福。」


承承接著說:


「一直到第二天,我們都下班回來,她一樣不發一語板著一張臉,我後來才知道那叫冷暴力,但我當時就一直在想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直到最後我真的受不了那種氣氛,於是問了她『所以你要離婚嗎?』;我原本以為她一樣會裝聾作啞,但沒想到她卻馬上反問『所以你也同意離婚嗎?』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當時她那雙眼發光、喜出望外的表情,這是她回家後的這兩天,除了臭臉外的第一個表情,那時我才意識到好像真的沒救了。」


關鍵字從承承口中說出來後,對方就突然打開了話匣子,述說著兩個人有多麼不和,離婚後對雙方都是種解脫等等。至於女方想要離婚的原因,承承當然問了。但有被甩過的人都知道,在這種時間點,對方的答案其實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畢竟當對方真的想甩你的時候,你喝珍奶時先把珍珠吸光也會成為罪無可赦的原因。


「我那天晚上就自己待在房裡,我忘了我是哭了還是沒哭、也忘了是睡了還是沒睡,反正整個人是矇的。隔天早上,本能地走到了她的房門口,開門想看她醒了沒,因為之前都是我來叫她起床。打開她的房門後,她正在換衣服,我都還沒想到要說什麼,沒想到她馬上海豚音尖叫,叫我滾出去,搞得好像是我要強X她一樣!我恍惚了兩天真的是被她那聲尖叫給叫醒,回神後我當天就收拾行李回我媽家住了。

又過了一天,她也沒問我去了哪裡,甚至可能也不知道我回老家住了,只傳了一封LINE給我。說我們已經是要離婚的人了,所以我不能再進去她的房間,然後要我決定個時間去辦手續;最後,她說MINI原廠通知說車子要保養,我比較懂車,要我隔天幫他把車開去保養。」


「所以你們已經是要離婚的人了,還要你幫她開車去保養?」我有點傻眼


「其實是要我去付錢啦,反正嚴格來說也還是我的車,而且也幸好我有去開」


「說來聽聽!」我覺得故事好像要開始進入高潮


「我隔天中午就回去把車開去保養,弄到結束已經要傍晚了。自從她那天把我當強X犯之後,其實我內心有點怕再碰到她,所以回去之前我就打開家裡的監控,看她在不在家。結果,她已經回家在客廳看電視了。我呆呆看著監控裡的她看得出神,然後,她的手機響了,接著她做了一個讓我覺得很奇怪動作。她沒有直接接電話,而是把手機拿到客廳和玄關中間接,剛好站在一個客廳鏡頭和玄關鏡頭都拍不到的地方。」


「喔!」我知道精彩的要來了!


「你也知道人就是會被好奇心害死,對方越隱藏的事你就越想知道。雖然兩個攝影機都拍不到她,但那個位置離玄關比較近,我就切到玄關的那個鏡頭,想聽聽看有沒有收到音,沒想到真的收得一清二楚!」


「你直接講重點!」我已經沒有耐心


「『你那天太厲害了啦,我到隔天都還腿軟 ♡』,我發誓我這輩子沒聽過她用那麼嗲的聲音講過話!」承承模仿他前妻的口音說了這句話


「哇哈哈哈哈!她跟別人腿軟,但只給你五分鐘ㄟ!」


「哇哈哈哈!對啊!我聽到的時候都想死了!」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跟承承在這裡笑了好久,似乎在這個節骨眼,只有笑是最好的安慰。


而承承的故事還沒說完


「我後來又往回看了很多存擋,才發現她真的每次講電話都去那個死角講,我就每個都去聽,真的像在看鬼片一樣,那個講話的口氣真的不是我認識的人。然後,你也知道,人之間的信賴感一但被摧毀,你看什麼都會覺得疑神疑鬼,所以我那時候也不知道哪來的靈感,直接打開車上的導航紀錄來看。」


「歐齁齁齁,我之前有個同事也是用導航抓猴!」我腦中突然浮現前同事的臉


「他們都不刪記錄的嗎?還是不知道有紀錄?我後來發現她常常開車到台北市區一個地方,甚至之前他跟我說週末加班,還是到南部出差,其實人根本都在台北!你知道我後來google那個地方是哪裡嗎?XX飯店!」


「也太高級了吧!」雖然我知道這不是重點


「我後來把車開回去停好,沒進家門我就走了。晚上我聯絡了她公司裡的一個朋友,那是我還在跑業務時就認識的朋友,交情算不錯,我大略地跟他講了一下狀況,想請他幫忙了解一下,想知道我前妻通電話的對象是不是同公司裡的人。

隔天那個朋友回電給我,他說他從公司裡的一個元老級阿姨口裡套到話,阿姨說很久很久以前,我前妻到職後就有傳言說她是小老闆的小三,但是因為我前妻在公司的形象和人緣維持得很好,所以傳言沒有傳太久,只有一次是我前妻突然說要結婚,假都請好了,但是突然取消,那時候又有傳言說她是故意隨便找個人結婚,想要氣小老闆,但最後關頭又後悔。不過後來真的跟我結婚之後,這些傳言又消退了。」


「蛤?你能用白話文再講一次嗎?」我聽得有點霧。


「我前妻在嫁給我之前,本來是要跟另一個人結婚,但是她宴客前逃婚。這件事情她有告訴過我,我那個時候還洋洋得意,覺得我贏過那個男的,結果根本我才是那個小丑!」


「所以你前妻根本就是那種特助喔?」


「應該是這樣沒錯,一切都串起來了。從我們認識到離婚的七年間,其實發生過很多讓我覺得很奇怪的事,但如果她根本就一直是別人的小三,那就都說得通了。我早該察覺的,但一直鬼遮眼,是我一直在自己騙自己。我一直認為自己碰到了女神,沒想到其實是女鬼。反正我後來就直接跟他約時間出來辦手續了。」


「後來你有揭穿她嗎?」


「說到揭穿,你知道我們約出來談手續的時候她跟我講什麼嗎?她要求我不能跟任何人講我們離婚的事,有關離婚的事情只能從她的口裡跟別人說,我不能對外人透露。」


「嗯,她還想繼續當女神。」


「對,我直接問他『妳現在最關心的竟然是自己的人設嗎?』,結果她跟我說『反正都要離婚了,你就不能當作不認識我嗎?』干!我還真的有夠後悔認識她!」


「最後呢?你有直接打臉她嗎?」


「也沒有,我只跟她說『妳可能認識我的七年來都在計畫這件事,但我只有七天來消化這全部。』,然後她就開始裝聾、裝瞎、裝無辜。總之,從她逃家到離婚只花了七天,那七天對我來說就像過了七週一樣長,大腦已經過度超載,無法思考,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計任何代價盡快結束這件鳥事。最後財產什麼的我也不想分了,房子頭期跟五年貸款都我繳的,我全部都給她,讓她自己去處理!」


「你腦子壞了嗎?房子不要可以給我啊!」我生氣


「對,我媽也說我是白痴。但我那個時候的身心狀態真的支撐不住,那房子我就當作燒給她。我也沒有特地隱瞞這件事,但也沒有特別跟別人講,因為我覺得很丟臉。你知道嗎?我跟她已經離婚兩個月了,連她的爸媽都不知道,她媽前幾天還打電話來問我們是不是吵架了,要我們床頭吵床尾和。」


「只有5分鐘是要怎麼合?」我希望逗他笑


「然後上禮拜還有個朋友跟我說,我前妻的FB上面還是擺著我們的結婚照,我就故意去按個讚,然後我就被封鎖了,哇哈哈哈!」


「我再幫你看一下」


仗義如我,當然要幫朋友搞清楚這個女鬼現在到底還想幹麻,於是我開啟了女鬼的FB。怎料看一個差點氣急攻心,不僅大頭照跟封面都還是跟承承的結婚照,更多了好幾篇無病呻吟的抒發文,字字句句暗示著自己的感情觸礁、內心受傷。而女鬼也真的交友廣闊,每篇靠杯文的下面都有眾多親友團給她秀秀加油。原來,之所以不讓承承公布離婚的消息,是因為自己的劇本還需要時間鋪陳,真的每分鐘都是算計。


看完了女鬼的FB,我回頭跟承承說

「這隻女鬼,還在抓交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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