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35條(會議召開及決議之要件)(19.12.26制定公布)之條文及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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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5條(會議召開及決議之要件)(19.12.26制定公布)

親屬會議,非有三人以上之出席,不得開會;非有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不得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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