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八月是台股的除權息旺季,所以不少人開始計算自己可以領到多少股利,但是有些人是不喜歡参加除息的,你知道為什麼嗎?
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就是淨所得高的人,為什麼呢?因為所得稅法規定股息是算入綜合所得計算的,而其利息可以抵減8.5%那稅額,所以如果你的淨所得不高,只要繳5%以下的稅,可以扣抵8.5%的稅額,等於可以多扣3.5%的稅額,具體的說明,可以参考下面這篇新聞稿:
簡而言之,若是我是高所得要繳20%的稅額的人,我領了股息,就要繳11.5%的利息給政府,那不如我除息前先賣掉,等除完息後再買回,避掉繳稅的那一段,當然這會有個小問題,就是除息當天開高,可能省掉的稅錢不一定可以Cover漲幅。舉個例子:
除息前一天12塊的股票,你有1000張,除息兩塊,你如果是20%的繳稅大戶,你要繳:2000*1000*12.5%=250,000給政府,你當然不想啊。
假設除息前一天你賣掉了,賣價是12塊,如果隔天10塊平盤開出,你買回1000張,你等於不用繳稅,也拿到了2000*1000的利息
隔天開高5%以10.5,你買回1000張,你就只拿到了1500*1000的利息,反而比原本領到2000*1000-250000來的少了。
至於怎麼做比較好,就看個人的部位跟操作手法了,這裡只是解釋為什麼配息高的,都會有所謂的棄息賣壓的原因之一。
第二個原因在於補充保費,目前規定,只要領的利息超過兩萬塊,都要扣繳1.91%的補充保費,不過不是股價的1.91%,是你領到的股息的1.91%,也就是假設你領到20000,你就要被扣20000*1.91%=382塊,有些人也喜歡這種被“A”走錢的感覺,所以有的人會賣掉。
以上兩個原因分享給大家,至於怎麼做對自己最好,請好好算一算,依自己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處理,至於我一向是佛系處理,就是想賣就賣,想買就買,不太在意除權息的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