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心情碼字的時候,騎車散心通常有幾條路線,一條是騎到萬華,那是立委吳沛憶的選區,另一條是沿著高架的捷運線,轉南京東路到松山,過了小巨蛋之後,還沒到饒河街,大概在佳德鳳梨酥的店面附近,會看到日前去世的議員許家蓓的選民服務看板。
兩個民代都不在我的選區,他們兩個幾年前被雜誌跟拍,才第一次認識他們,當時兩個人對外都否認交往。歷史走到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個十年,到底兩個女孩子在交往是奪麼驚世駭俗的事情嗎?應該不是吧!
當時自己的直覺,認為他們應該是在交往沒錯啦!但要不要公表彼此的感情生活,都是個人選擇,外面的人想打開那個櫃子往裡面窺探真相,完全沒道德不衛生又沒有邊界感。
婚姻平權之後,不代表同性間的感情攤在陽光下就等於會被祝福。台灣這個華國遺毒還很頑強存在的社會,總是愛把兩個人的私事變成眾人的事。還沒結婚的異性戀女生要被問候婚期跟婚活,結了婚的要被問候子宮跟排卵期,至於女女交往還要被問候得更多,不想出櫃,還有人隨時要打開你的櫃子。
「到底男生有甚麼不好?」
「你可以試著跟男生交往看看。」
「甚麼時代了,跟女生交往有甚麼不好講的?」
從家庭到社會,不談女生的婚姻、生育、交往對象,親友彷彿就不會聊天了,記者彷彿就沒報導可以寫了。不讓外界有太多無聊的聯想,也讓雙方不要承擔太多問政之外的情緒勞動,DPP的代議士要面對多麼惡質的舔共勢力,腦筋清楚的台灣人應該都知道。不想講或不能講,彼此選擇用最舒服的方式交往,這沒毛病,有病的是這個無時無刻都想幫人家出櫃的台灣社會。就算人家覺得單身比較舒服,都不關他人的事喔!
議員有公眾的人設與形象,或許被媒體出櫃,也不好把嫌惡擺在臉上,還是要好聲好氣的感謝大家關心。不過無名小卒就不需要這樣了,遇到愛幫人出櫃的好事之徒,我個人的經驗都是很派的表達不爽,對!就是要派。讓對方知道這件事情不是他能碰的。
以前最愛亂開我櫃子的就是我媽。他會偷看我的手機帳單或通聯記錄,猜測我是不是在跟誰交往,想要抓到我跟女生交往的蛛絲馬跡,要把我拉回他覺得「正常的」生活。
拎北不管有沒有在體制內上班,幾乎都是早上八九點出門五六點回家吃飯,偶爾聚個餐(不能常常聚餐我會很累),偶爾一個人去看電影,我就問這樣生活正常的女兒哪裡找?還在讀博班的某一年,大人又要來開櫃子:
「你都沒有交往對象,以後要怎麼結婚組成家庭?你該不會想跟女生組成家庭吧?」
試圖被媽媽出櫃也有好幾年了,忽然覺得不想再忍讓下去了。於是,我默默地拿起遙控器,關上正在看的電視,然後,把遙控器往地上摔,摔爛,然後一言不發的走進房間。
第二天我很早就出門了,家裡停電,因為我把電源的總開關給關了,插電的東西都不能用。然後遙控器摔爛了,想看電視的人,兩天不能看電視。
從此以後,我在家裡沒有櫃子被打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