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8/29發布碳費三子法之後
許多企業都開始詢問2026年會怎麼收
至於碳費、碳稅與碳交易機制有什麼差別呢?
1)碳費:
主政機關為環境部,可以讓企業專款專用
意思是說,等同於企業在環境部的碳帳戶💳
可以讓企業超額繳費
主要徵收對象為環境部列管對象(組織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企業)
中央收完就會將這筆錢投資在國內的減碳措施或低碳技術上
例如:碳捕捉封存技術CCUS、植樹造林、興建太陽光電廠等等
2) 碳稅:
主政機關為財政部,會由財政部制定固定稅額,統一徵收
其實就像國民綜合所得稅一樣,制定固定稅額計算課稅比例
企業便需要依據前年度排放量繳納碳稅
政府收完這筆錢會怎麼用?
這筆稅收會由中央決定投入在國家低碳技術或永續相關發展上
與碳費不同之處,便是碳稅沒有專款專用
企業繳納這筆錢之後就是由中央決定如何使用
所以相對地,在減碳方面上也會比較難掌控減碳的量能
3) 碳交易機制(ETS):
就是大家常聽到的「碳權」
又分為強制性碳權與自願性碳權
🔹強制性碳權:中央每年允許企業有2.5萬公噸的免收費排放額
如果超過這個基準線就需要收費
(補充:未來有機會會不斷調降排放基準,例如:1.5萬公噸)
🔹自願性碳權:
就是企業對於排放現況提出自主減量計劃
例如:企業汰換老舊燈具,排放量從2萬公噸降低到1.5萬公噸
中間這0.5萬公噸就屬於企業可以拿到碳交所執行碳權交易的額度(但通常須以年為單位計算)
這部分又分為「減量」、「移除/增匯」額度
由於這部分有點難度,所以會延伸到其他篇文章再另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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