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班時 因受到有關要求 學生座位有強制安排,來上堂者必須根據規定,坐在已安排好的位置 。
今天,便是有一位來上堂者,不願坐在已安排的位置,因為上來上堂者,是強制來上,有時,有人會被安排連續來兩天或多天 。
這位人士,便是要來兩天,事件發生在第二天 。
第一天他被安排坐在比較後的位置,而他的行為態度,已經達到完全違規及有機會觸犯法例,我已經多次勸阻,但不見成果,無所謂,因班上所有人,除了我,是強制來上堂,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小一事 。
但今天是第二天,他的座位調動了,而他便立刻出現不滿,要坐回昨天坐位,多次要求他坐回自己坐位也不成效,到最後,仲攪到要報警處理,其實到這一劾,他已觸犯法例,但想到,只要報咗警,便會影響到其他強制來上堂的人,最後,我要求他向全玩同學認錯,而全班接受(其實無得唔接受)我便要佢全堂根據法例要求,可以發問,但必須根據要求安靚坐係度,都算聽謝,但中途都不停地挑戰我對交通法例的知識 。
無所謂,我做得呢個位,經常都有人上門挑我,預咗,只要我講得出,法例要求,我就不會担心
所以,教車師傅唔係好做,人工唔高,仲要間中處理呢啲情況 。
因為我教車,只是副業,而真正,是做有關法例講解及提供意見 。
今日又完了 。明天休息 。
下星期又唔知會了到那一類強制來上堂的人了 。到時,可能有機會法庭再見 。
我是誰?在網上搜尋最衰教車師傅便會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