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avatar
全糖滴謝菖澤律師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c

長期占有他人未登記的土地或房屋,可能透過「時效取得」成為該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時效取得是指某人以擁有者的心態,持續、公開、和平地占有他人未登記的不動產,經過一定時間後,依法取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時效取得的目的:

1. 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承認長期存在的事實狀態,避免爭議。

2. 促進資源有效利用:鼓勵對閒置資產的有效使用。

法律規定:

- 善意占有者:如果占有者在不知情且無過失的情況下,占有他人未登記的不動產,且該占有是和平、公然且連續的,持續滿10年後,可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

- 惡意占有者:若占有者明知該不動產有所有權人,仍進行占有,則需持續占有滿20年,才能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

注意事項:

- 占有者的心態:必須以自己是所有權人的心態占有該不動產。如果是以租賃或借用的方式使用,則不適用時效取得。

- 未登記的不動產:時效取得僅適用於未經登記的不動產。對於已登記的不動產,占有者無法透過時效取得取得所有權。

- 國有土地的特殊情況:例如,未登記的森林土地視為國有,為了國土保安的目的,不適用時效取得。

法律效果:

即使符合上述條件,占有者也僅取得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為所有權人的權利。在完成正式登記前,原所有權人仍可要求占有者返還該不動產。

案例說明:

假設A擁有一塊未登記的土地X,鄰居B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占有該土地11年。B的占有是和平、公然且連續的。根據上述規定,B有權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為該土地的所有權人。但在完成登記前,A仍可要求B返還該土地。

總之,時效取得制度在特定條件下,允許長期占有者取得未登記不動產的所有權,但需滿足法律規定的各項要件,並完成正式登記程序。

avatar-img
加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