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創造的每個人都與眾不同,這是所有人皆知的道理。 但卻時不時有人要求著公平,不論是齊頭式平等,抑或是實質平等,這麼說或許很合理,在某些面向上,人們確實需要公平的被對待。 但當有時候你必須犧牲自己已經能擁有的正當權利,去保障他人的公平,那還會有人覺得公平這件事本身是「公平」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