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異博士
2026/05/06·

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 速報

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公布,申訴更具體及明確,實在是好事一件。承辦窗口可以鬆口氣。

這篇整理申訴實務上,常會被問到程序重點,了解關鍵日數,可以平順地完成一個申訴調查。不可沿用職場性騷事件的調查流程,切記。其他細節,待草案確定後再補充。


期限

行為終了後三年內 。(終了,不是發生的時候)

離職者可於離職日起一年內提出。


受理決定(雇主10內要回覆受理結果,不是馬上回覆調查結果):

雇主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訴人 。

受理後,應於受理翌日起【 7 日】內登錄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系統 。


調查處理:(10+7=調查小組+通報完畢)

調查小組:100 人以上事業單位應於受理後【 7 日】內組成【調查小組】 。小組成員至少 3 人,外部專家比例不得少於 1/2,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 1/3 。


調查期間:(訪談通知變得很重要,建議與受理通知一樣方式。可以2+1個月,訪談過程是連續性的。)

進行【訪談當事人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


審議與通知:(【調查報告+1月】=【決定】 ,報告是決定的基礎,兩者不是等號)

調查報告完成之日起一個月內,參考該調查結果,為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並得作成懲戒或其他處理之建議。

決定後 10 日內應以【書面+理由】通知當事人,並提供救濟方法 。(不可以回依規定辦法等等官話)

當事人若不服調查【決定】 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30日內,以【書面+理由】,向雇主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申訴可以口頭或書面,申復要有書面)


PS

草案資料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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