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含有「申訴」共 17 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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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密集了錄音整整六小時,整個下午到晚上都泡在錄音室裡面(吐魂),睡眠不足還是努力打起精神,我有時候也是很佩服我自己(乾笑)。 我想說,願意諮商的人們,都很勇敢,還沒有這個打算,卻也背負著創傷的人們也是。並非有創傷的人是少數,而是我們出生開始,沒有創傷的人才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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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的工程師墜樓到日本橫濱縣職員自殺事件。 新聞媒體是嗜血的,直至有公司職員被職場霸凌,直至受霸凌的被害者選擇自殺一途時,這時才有事件被報導、披露的價值,用鮮血與消逝的性命以換得社會的與論,重視職場上的主管霸凌及公司職場文化。 ✍️✍️✍️✍️✍️ 無獨有偶,日本的高壓及上下屬階級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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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去年開始就有一系列強力執法,現在大部份駕駛人應該都知道路口不禮讓行人最高會罰6000元,但還有一項違規也是行人安全的重點執法項目。不但許多人不知道,知道也常忽略,導致有97%的人經過這些路口,就荷包大失血。是什麼違規?有哪幾種樣態?一次讓你瞭解。 想像一下,你駕駛汽機車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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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騎車)真的是好實用的分享!感謝
遇到職場霸凌 你該怎麼辦?身分的不同,讓「求助」有所不同! 1976 年,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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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30日起,政府再度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留下惡性嚴重及影響行人通行的重點違規,下面就幫大家整理出檢舉達人「不能」再檢舉(動態違規)及僅剩可檢舉(靜態違規)的項目。如果你在6月30日後,收到限縮項目外(如路口十公尺、公車站違停)的「民眾檢舉」紅單,只要符合「一要件」,申訴即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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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醒呀!
因為去年修法鬧很大,如果有資方到現在還不知道性工法修法,那真的是混到不行,哪天被罰活該了。 但我要提一下最近的狀況,因為除了案件變多以外,其實我也發現大多數資方其實是有警覺的,也就是說,大致上都能把握立即介入處理的這個原則,而法律規定是立即且有效,但有效這一點再說,總之大多數資方都懂得要馬上進行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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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要納入主管訓練SOP。
剛開始在做申訴事件處置時,常常會遭遇到一些困難;追根究底的可能原因,是我們沒有弄清楚目標、角色、以及結構。調查人員所肩負的雙重目標,決定了訪談者在歷程中的雙重角色。這個章節提供給未來需要執行申訴事件調查人員一些實務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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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一篇《最新!瞭解這5種檢舉違規的交通罰單,讓你有效申訴,撤銷成功》中,有提到警政署新公告,往後此5類違規若不符要件,則以勸導為主,今日警政署再通知,往後要檢舉「違規臨時停車」,需嚴格認定「3要件」,方能告發,而要符合這3要件,筆者認為,除非檢舉達人站在原地拍照錄影,否則幾乎會以不符要件通通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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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的確,現在捷運很方便,出行真的不用硬要開車、騎車,停車位難尋啊!
在前一篇《超實用!!3步驟教你有效申訴檢舉達人的交通罰單》提到罰單如果有《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所述之得免予舉發事由,則可以透過申訴撤銷罰單。且交大網站於11月更新「違規臨停」的認定方式,因此今天筆者就向讀者分享,如果收到下述罰單,尤其是「違規臨停」,如舉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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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你的插圖是用AI畫的嗎? 還是插畫家的圖?
在職場是否有遇過被特定一些同事在背後搞小動作?甚至偷拍議論你的一舉一動?或針對你的言行、工作表現等冷嘲熱諷及刻意貶低等等?這些職場霸凌不一定是自己待人處世有問題,有時候就是單純磁場不合,卻不懂得尊重他人,或是刻意想找人欺負,發現你越不會反擊,就越得意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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