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幸福不是突然發生的,
它不是運氣好或隨機出現的,也不能用金錢購買或以權力換取。
幸福無關乎外在條件,而是取決於我們如何詮釋它。
事實上,幸福是需要憑個人的力量去醞釀、培養與捍衛的。
能掌控內在經歷的人,就能決定自己的生活品質,
一個人是不是感到幸福,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了。
不過,幸福並不是我們可以憑意識去尋找的。
「問問自己幸福嗎?」英國哲學家暨經濟學家約翰.史都華.彌爾(John Stuart Mill)說道,
「一旦你花心思去想這件事,幸福就成過眼雲煙了。」
唯有不管在順境或逆境,都全心投入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我們才能感到幸福,
打著燈直接尋找幸福,反而會遍尋不著。
奧地利心理學家維克特.法蘭克爾(Viktor Frankl)在他的著作《活出意義來》(Man’s Search for Meaning)的前言中,用優美的文字寫下了他的總結:
「別以成功為目標——當你愈是針對它、以它為標的,就愈容易錯過它。
成功,就像幸福一樣,不是追求而來的;
它是一個人全心全意投入一件事,而忘卻自我的副產物。」
來源:《心流(繁體中文唯一全譯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