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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普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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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係日趨緊張,過往依靠默契的管理方式已失去作用,加上勞動法令管制嚴格,但對新型態勞動模式卻又缺乏彈性,致使雙方應如何適用法規無所適從。為此,初律將從法院判決、函釋、公司實務運作及親自參與法院/勞動局調解經驗等角度,整理相關資訊並提供意見做為參考,希冀能促使勞資雙方有效、良性地溝通,進而漸少勞資爭議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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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7月1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及《就業保險法》第19-2條之修正草案,為使勞工安心養育子女,本次修正草案除增加產檢假天數,亦提升中小企業受僱勞工育兒上之工作彈性,並鼓勵父母應共同承擔養育責任,而刪除原先配偶須就業或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兒津貼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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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4月2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施行日期尚未定),透過制定專法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障加以整合,並擴大納保對象、提高投保薪資上限等,大幅增進勞工職災權益之保障。  而雇主為每名勞工每月需負擔之職災保險保費僅50~153元不等,保費低廉,即可為雇主減輕數十萬、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