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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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訴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應即刻廢除在 6/14 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決議,尊重台灣國家語言被使用的權利。且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我們更呼籲台大校方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並發揮台大的社會責任,要求台大校級單位與關係組織實際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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