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簽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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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稟聖上,卑職略説大簽「主旨」段的寫作方法,請鈞參。 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簽之主旨應「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主旨」段的屬性是「什麼事」,不用分項,字數要在60字以內,表明簽或函的目的及簡短期望語,寫法公式為「起首語 + 本案 + 期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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