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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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典|民法條文|民法法條 【第三編 物權】§757~966 第一章 通則 §757~764 民法第757條(物權法定主義)(98.01.23修正公布)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民法第758條(設權登記:登記生效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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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家族企業多數面臨同一個問題—『當創辦人離開後,權力和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韓劇《財閥家的小兒子》中,劇情刻畫會長爺爺對事業的熱忱和堅持,卻對預計接班的子女輩大失所望。而表現亮眼的孫子(由宋仲基飾演),深深吸引了爺爺的目光。爺爺希望將龐大的家族事業交給孫子來打理,但在現實層面上,能否實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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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我國的定義來看,過世的死者與胎兒都不能算是民法上的「人」。 會這樣定義也是合理的,胎兒還沒出生,就算取好了名字也沒辦法報戶口,甚麼事都沒辦法做。同樣的道理,死掉的人不管這個世界上發生任何事都對他完全沒有任何影響了,讓死者享受權利或負擔義務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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