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得消費者的心。在看完《不賣東西賣「體驗」!》之後

2019/06/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不賣東西賣體驗,藤村正宏。
我們身處在一個隨時有好戲上演的時代,許多事情都在改變當中。平價成為這個時代理所當然的潮流,只要秉持著把商品當成「東西」銷售的觀念,價格競爭就是必然歷經的挑戰。
只要銷售者和消費者都還抱持著「哪裡買不都一樣,反正都是相同的東西」、「相同的商品,當然便宜買比較划算」的心態,削價競爭就是可預期的,因為和競爭對手之間除了價格之外沒有任何差異。
藤村在書中提到「體驗行銷學」(Experience Marketing)的概念,行銷重點不是商品或服務,而是清楚傳達體驗價值。體驗是一個「事件」,能加深店家與顧客的「關聯」。
關聯在現在的消費市場越來越重要,因為市面上相同的商品越來越多。當一個人要買某樣商品時,會找「關係密切」的商店購買,可能是自己原本就認識的人、住家附近的店面、或是有過不錯體驗的商店。
體驗是什麼?
「買了這項商品,可以擁有什麼樣的理想生活?會有什麼樣的經歷?是否會發生讓人開心的事?」比起和市面上其他東西差不多的商品性能,這些期待才是消費者決定掏出錢包的原因。
就像現在很多行銷學說的,商品要有故事、意義、生活態度,藤村將這些用「體驗」這個詞彙來表達,更淺顯易懂也更貼切。
擁有一定的商品性能已經成為現今的必備條件,不能當作賣點。現在是物質充裕的時代,沒有人會對商品本身產生渴求心理,就算一再強調規格,只要無法引起共鳴,就無法引發購買慾。
相較之下,「生活型態提案」會比「說明規格」更誘人,也就是將商品買回去之後、使用這個商品之後,會得到什麼樣的「體驗」。
(賣得好的休旅車廣告強調「假日出遊」而非「引擎動力」,生意好的照相館主打「創造回憶」而非「拍照技術」。前者是購買動機,後者只是基本配備。)
競爭對手不只是相同種類的商品。
對消費者而言,所有的商品都是同等價值,雖然功能性不同。這句話乍看之下有點不明所以,需要想像情境。
假設今天要消費的是能「在假日時光獲得放鬆」的商品,那麼電視和沙發、電影票和Netflix月租費,這些不同種類的商品就會成為彼此的競爭對手。
消費者認為自己「沒有想要的東西」,事實上是「沒有察覺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是什麼」,這就是現在的消費本質。
只刊登商品和價格的廣告不會讓業績成長,因為大家都採用這樣的廣告,沒有差異就無法贏得消費者青睞。你的內容必須引發人們的好奇心,進而出現各種聯想,然後,就突然很想掏出錢包購買。
就像藤村在書中舉例的,對於星巴克咖啡所提供的生活型態感到共鳴的人,一定會對店家所推薦的商品感興趣,到了這樣的境界,商品就有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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