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也奇怪,台北那麼小,我卻有十年沒有再見過他。以前談戀愛時兩個人老是在路上巧遇,分開後那奇異的磁場也跟著消失了。十年前分手是在捷運上,他說完最後一句話,就從我身邊下了車,從此失去聯絡。
回想起來,沒有臉書的戀愛,就連一點證據都不會留下,很容易能在一紙箱裡清得乾乾淨淨。20 歲的我、連同被劈腿的初戀、和我在感情裡所有的第一次,一夜之間統統打包,棄置路邊。
直到昨晚在捷運上的巧遇,他身邊多了一個像猴子一樣的小孩,在椅子上爬上爬下。他穿著西裝的樣子好體面,好陌生,我忍不住頻頻回望確認,直到他也抬眼看見了我。
後來我走過好幾座城市,談過好幾場戀愛,卻好像找不到一個值得信任的人。後來的每一段關係都是我主動結束的,而當對方打電話來哭鬧求和時,我總會意識到自己的不耐煩,並在那樣的不耐煩裡看到他的影子。他還是成就了另一半的我,那狠心的、果斷的、決絕的一半。
我還在慶幸自己剛好穿得特別美麗,我想過好幾次這個場面,如果和他巧遇的話,一定要毫不閃避,直勾勾地看著他的眼睛,我要無聲但堅定地讓他知道,我沒有輸,我過得非常非常非常好。
對視僅一秒,他卻垂下眼,沒有認出我。他滿是溫柔地牽起孩子的手,又一次從我身邊下了車。
-來自台北,30歲的孤獨者
【投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