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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處的力量:從法蘭岑的《如何獨處》說起

2020/03/16閱讀時間約 51 分鐘
對談人:詹宏志、楊照。(文字整理:新經典文化編輯部)
這篇五年前的講座紀錄長達兩萬字,詹宏志與楊照兩位讀書達人透過閱讀法蘭岑,談網路閱讀時代,紙本閱讀所特有的獨處性。全球因疫情邁入社交退卻的此刻,人們重新面對獨處的需要。楊照先生在講座中提到,費里尼的筆記寫過一段話:「獨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為什麼?因為being alone意味你只剩下自己可以挖掘。「獨處的時候,你通常都會發現自己如此不堪挖掘。」
2015年1月11日,新經典文化出版法蘭岑的散文集《如何獨處》,邀請詹宏志與楊照以「獨處的力量」為題,談閱讀也談獨處。
獨處比我們想像的難,也比我們想像的有力。--詹宏志
詹:各位在座的朋友大家好,我是詹宏志。
參加活動之前,我跟邀我來的新經典朋友說:「活動我完全聽楊照的。唯一的願望是給我十五分鐘單獨講話。」我跟法蘭岑一樣,害怕被撕成碎片,至少有個完整的話可以說。
今天這個題目是從法蘭岑的《如何獨處》How to be alone來的。我不知道alone翻成「獨處」到底夠不夠?不是對不對,是夠不夠。因為alone顯然意思比獨處要再鬆散一些,再多一些可能性。
這本書是我最近讀過的書裡非常有意思的一本,所謂的「有意思」是指每個段落我常常必須停下來想:「這到底在說什麼?這個人到底企圖說什麼?」我對這樣的書當然一直是感興趣的。我害怕書讀起來很順,一直點頭,讀完覺得深得我心,每次讀到那樣的書,我都會想:「如果這個書深得我心,我幹嘛要讀它呢?問我自己的心不就好了嗎?」以前報紙上常能看到這樣的文章,有些時事評論者文章寫得非常好,不但通順、流利,而且可以切中大眾的心情。可是如果我讀完,發現它所說的我都同意,我就覺得浪費了時間,因為這代表它只是把我原來知道或相信的話說出來而已。
我比較喜歡的文章是挑戰了我或者挑釁了我、為難了我,讓我坐立難安,必須要仔細去想,找出一個跟它對話或對抗的方法的那種。法蘭岑的書顯然就是這樣的,我甚至猜想他是個要跟每個人對抗的人。
座談開始之前,楊照說他覺得千萬別變成法蘭岑的朋友,因為他一定是個讓人不太舒服的朋友。我跟他說,過去我讀V. S. Naipaul(中譯名奈波爾)的書也有這樣的感覺,就是那種號稱「帶刺玫瑰的風格」。沒有一句話他會好好講、不傷人的,一定要讓讀的人遍體鱗傷才過癮。
在西方的作者裡面,除了V. S. Naipaul,旅行作家Paul Theroux也是這樣的風格,尖酸刻薄到一個地步,讓你一面被冒犯一面還要叫好。法蘭岑其實沒有這麼嚴重,我覺得他比較接近中國大陸所說的「一腦門子官司」,和自己不斷糾纏的那種人。
法蘭岑所寫的「alone」遠比「獨處」兩字豐富很多,這整本文集裡面並沒有任何一篇文章叫「如何獨處」,但顯然作者覺得這個題目足以囊括他所說的話。
法蘭岑認為閱讀是孤獨的,寫作也是。閱讀時你必須離開所有東西,跟書和作者直接連結,除了這個動作外,沒有其他動作可以替代閱讀;寫作也是一樣,你必須跟你那還沒成形的思緒拉扯、搏鬥,最後把腦中某些想法訴諸文字。這不是一個群策群力、或者透過其他形式能溝通的方式。(詹宏志語)
其中有兩篇文章讓我反芻再三,一篇是<父親的腦>,這個父親是一個患有阿茲海默症的老人,死後被做了腦部解剖,阿茲海默症的大腦在解剖後看起來像是細胞的病變,在海馬迴附近會有些糾纏不清的東西。過去我們把遺忘視為人老化後不可避免的問題。不知道什麼時候,大腦開始吞沒你的第一個記憶,因為記憶的量很大,當它開始流失時,起初並不明顯,你說不出來何時記憶開始衰退,當你能說出來,那已是衰退得很厲害的時候。
有了新的腦神經病理學後,人們發現記憶的衰退過程中,有的並不完全是自然的,而是帶有生理或者物理性的疾病。阿茲海默症的過程是一點一滴的,讓能夠證明這個人是他自己的那部分一點一點地流失。你好不容易累積一生,這一生每個人都獨一無二,不管是世俗上所認定的成功或失敗,或者好人,或者壞人。總是你過去的總和,包括經驗的總和、思考的總和、情感的總和,形成了你這個人。
但是阿茲海默症,或有人沒有這種症狀,卻也有種自然消退的方法,你會一點一滴地還回去,還到最後……這個人幾乎回到完全不曾累積過的狀態,就像嬰兒一樣。法蘭岑提到嬰兒幾個跟腦神經有關的作用,譬如他最早學會的是抬頭,再來可能學會的是笑,這些最早得到的東西也是患者最後失去的。它好像是把人生一點一滴還給你,讓你用倒轉的方式活一遍的感覺。
他花那麼多力氣寫這個故事,對我來說幾乎是「有了腦神經科學後的存在主義」。也就是說,我們有了新的、對存在的體會,去思索到底你是在什麼狀態下,才能證明你自己,證明你跟這個世界的連結。
法蘭岑把這篇文章跟他其他批評社會的文章一起放在「How to be alone」這樣的標題底下。而這本書最重要的文章,是一九九六年在《Harper’s》(哈潑雜誌)裡發表的一篇標題叫〈偶然作夢〉的文章,後來在書中叫〈自尋煩惱?〉,這篇講了很多法蘭岑對閱讀這個行為,還包括書寫的重要主張。譬如他提到閱讀是孤獨的,寫作也是,因為閱讀時你必須離開所有東西,跟書和作者直接連結,除了這個動作外,沒有其他動作可以替代閱讀;寫作也是一樣,你必須跟你那還沒成形的思緒拉扯、搏鬥,最後把腦中某些想法訴諸文字。這不是一個群策群力、或者透過其他形式能溝通的方式。
因為對閱讀,包括閱讀小說、閱讀文學,閱讀嚴肅文學,有這樣一個體認,法蘭岑對這樣的情境在社會上正在流失,可能有非常強烈的感受跟危機感。我也許可以把這句幾乎是他寫作緣起的話找出來,當他發現周圍本來愛閱讀的朋友「彷彿都不再閱讀,而且毫無歉疚。」其實我應該再幫他加一句:「以後也不會悔改」。人們一旦離開了閱讀,要再回來事實上不太可能。
〈父親的腦〉這篇文章中提到「隔絕性」,就是你跟世界的溝通,仰賴那個正常運作的腦。所以事實上每一個人,從某個角度看,從成長到後來的衰退,都是完完全全孤獨、無助。然後在〈自尋煩惱?〉這篇裡,法蘭岑強調在人生裡,幾項重要自我的形成過程是必須獨立完成的,所以他必須獨處,必須去認識這個孤獨的價值。
另外,還有文章是講隱私的。隱私跟獨處什麼關係?看起來不是How to be alone,而是隱私這概念其實就是Leave me alone,讓我獨處,不要侵入我,不要干擾我,讓我能夠有一個內心對自己的隱私期待,就是一個這樣的狀態。
固然這些主題看似是分開的,但最終它被聯結在一起,概念都跟alone有關。譬如說生命的本質是孤單的,你要在人生裡頭有各種體會而形成的一個自我,那個過程必須單獨完成,無可替代。最後,是說在一個世界裡頭,不管我們跟外界有多少連結,我仍然要有跟全世界都隔離的機會,或者我應該要有一種勇敢,敢單獨一人,跟其他世界所有人想的都不一樣的權利。
如果這樣看,那這本書叫這個名字就變得有道理了。這些文章看起來毫不相干,不過它幾乎解釋了,也許我可以說是既講了「孤獨的三昧」,又講了「孤獨的三味」。三昧是佛家語,是訣竅的意思;三味是中藥的用語,是一味、兩味、三味,所以有三個意義在裡面。這樣的書當然對讀者是挑戰,你必須調整自己內心理解的基礎,去配合它,去捕捉這個作者所說的話。當然這是我試著用我的方式來理解,我讀到這本書想知道法蘭岑到底說了什麼。
愛德華吉朋(Edward Gibbon)的經典著作《羅馬帝國衰亡史》。
也許我自己最後的體會有一點點延伸。我只講一點點,我應該把時間留給楊照了。我看了這本書回想到Edward Gibbon(愛德華吉朋)、《羅馬帝國衰亡史》的作者曾經講過的名言,他說:「Conversation enriches the understanding, but solitude is the school of genius.」也許我可以這樣翻譯它:「對話增進理解,但孤獨才是天才的學校。」天才不是老師教出來的,天才是孤獨教出來的。意思是說形成一個有體會的人,通常需要有一個自我思索的東西與過程,如果人沒有一個獨處的方法,沒有獨處的歷程,是不可能到一個更高的境界。
或者我可以再試著延伸他的意思去瞭解這個概念,我們理解社會、理解他人,「理解」這行為本身是多面向的。所以當我們在說對一件事理解,通常指的是這理解帶有一點點社會性,它的狀態是人際的,你是通過接觸,通過跟別人交談,才意識到有這麼多種不同的角度、處境、經驗,因此會形成我們對某個事物、他人,或是整個社會的一種understanding。
「理解」是這個意思,但是「體會」或者是「智慧」好像是純個人的,你沒有經過內心的處理,沒有經過內心的交鋒、交戰,沒有經過內心的吸收、轉化,似乎不會發生,也沒有辦法通過對話產生那一部分。對話能夠幫助我們,也就是對話是文學功能裡面那個可以「群」的部分;但是得到「智慧」可能要加上一個新的文學功能,我們稱它興、觀、群、怨(編注:語出《論語》,興、觀、群、怨四項是孔子認為詩的教養功能),應該還要有一個是可以「獨」。「獨」不只是可以獨立,不只是可以獨處,可能也要有能力能夠獨立思考。就是相信他自己的一個體會,足以對抗全世界。
或者這個「獨」可能也因為這樣,倒過來變成一個君子慎獨的「獨」。可以在別人完全看不見時,仍然有一定的一致性,他不會改變他的integrity(一致性)。這是在網路時代也非常重要,對不對?不只是君子慎獨,在網路時代,君子還應該慎「匿」。因為有匿名性,一匿名人就變得加倍狂野,就會釋放很多平常他的教養不會容許他做的事、不會容許他說的話。這種就是人前人後,不管實名或匿名仍然可以一致的那個道德要從哪裡來呢?看起來顯然也是跟這個solitude,這個孤獨是有關係的。
如果楊照不介意,請讓我再說一段話。我對「閱讀崩壞」這件事,確實有一些跟法蘭岑完全不一樣,我覺得「閱讀崩壞」這個觀察是高估了崩壞前的閱讀狀態。我的意思是,從歷史到現在,閱讀者一直是稀少的,只有在某幾個時代,因為閱讀變成流行,所以有很多「湊熱鬧的人」讓你誤以為讀者是很多的,但讀者從來不是那樣。
我的意思是,我並沒有覺得這世界的真讀者有比以前更少,讀者向來不多。
我有這個感觸,第一,我曾在在出版業工作,對讀者這件事深有體會。也就是說我要讓一本書能夠販賣,我要打動讀者的通常跟「讀書」沒什麼關係。我需要動用各式各樣的力量,跟閱讀有關的部分不多。如果它跟閱讀有關,自己就會發生。我們有時候說這個書得過什麼獎、誰誰誰是個了不起的作家,要找名人寫序……這些都是閱讀以外的東西,可這卻是我們在做出版時做最多的工作。
以前,我一個朋友在台灣,他是個會多種語言,又對文學、翻譯有很大的熱情的人,他曾經想引進更多的非英語系的書來台灣,他自己出錢出力,又主編,又自己翻譯。有一天他就跟我講他覺得很挫折,因為自己費那麼大力氣的東西,最後兩千本都賣不完。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他,他真的做了很多的事,只好跟他說:「還好,最壞的還沒來。」
如果要用長一點的歷史看,「一個作者擁有很多讀者」在歷史上是很少見的現象,就算發生也是短暫的。你如果推到莎士比亞的時代,他受歡迎的程度絕對不是從書來的。當時這些劇本印刷數量非常非常有限。
史上有很長一段的時間,作者寫書都要題獻給貴族,貴族可能是一個sponsor,這sponsor的意思是指提供一些幫忙,譬如說出錢、協助印書,或者提供一個房間一個圖書館給他寫作,也有可能只是提供一個名字給他,作為政治上的保護,好讓出書不會有問題。可是一個時代裡,能做這樣一個sponsor的貴族不多,所以同時代作家都必須把書題獻給同一個讀者。那樣的時代,是很多作家共有一個讀者。
在英國小說家狄更斯這個時代後,才有暢銷書的概念,一個作家被很多讀者包圍,新的小說像是社會的八卦話題一樣,狄更斯的下一本小說或下一篇文章或是一篇小說的下一段,這件事足以變成社會話題。跟今天大眾在講《House of Cards》(美劇,中文名:紙牌屋)這樣的事是比較接近的。也就是說,它有部分的功能跟閱讀沒有關係,那部分的功能是成為社會的社交話題,比較像今天的連續劇功能。
書有過這樣一段美好的時光,但總共也就兩百年,現在只是打回真相而已。我的意思是,一直有些工具存在,包括某一個時期的社會教化小說、社會小說、公共社會小說,當時的社會小說還是很厲害。今天回頭再看狄更斯的小說,看他用的那些尖酸刻薄的語言。如果各位回頭看「書」,我看狄更斯是小時候的事,當時沒注意到那些語言,只是看那些故事。現在再拿出來讀,我發現狄更斯在劇情的進行中,每個角色的描述中,從來不肯用一個老老實實的形容詞。他用的那些詞都是充滿意見、很多批評,這個概念跟今天的《壹週刊》沒有兩樣。當然狄更斯是寫得非常好,我強調的是他的文字到今天看起來還是現代感十足。
書變成極度暢銷的狀態,在世上是有過這麼短短的一段時間。這樣的一個時間所帶來的一個illusion,讓我們以為有這麼多讀者。我猜想這中間有一些是讀者,一大部分是湊熱鬧的人。現在熱鬧不在這裡,熱鬧在別的地方,所以湊熱鬧的人現在就到那些地方去,跑到電影去,跑到電視劇去,現在可能到了臉書去,有段時間可能在微博微信。當有些東西更快能夠產生這樣社會熱鬧的功能,這些湊熱鬧的人,在每個世代都會有新東西提供他們移到那個地方。
但是真正的讀者,也許為數不多,即使不多,我想現在還是歷史上最多的時刻,這是因為教育的緣故,教育普及的結果。如果法蘭岑說的這個「閱讀的崩壞」有道理,那我們就沒辦法解釋《修正》跟《自由》都是賣得不錯的書,在美國也是賣得不錯。所以大部分批評閱讀而引起社會注意的人,那個批評都變成了自己的反證。所以我對於「閱讀崩壞」這件事,有不一樣的解釋。我不太擔心真的有一種力量會把閱讀徹底摧毀,臉書做不到,亞馬遜也做不到,那是因為閱讀事實上就是一個獨立的行為,就是alone的行為。那個行為是不是因為訓練而得來,我不是很確定,我不知道它是怎麼得到的。書裡面當然講了很多閱讀的經驗故事,我自己也有實際的經驗。
我是一個在鄉下長大的小孩,在鄉下最大痛苦就是書很少。我在那個時代,因緣際會碰到一些書,那些書以我當時的理解能力,其實是很困難的。我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在村子裡的小圖書館讀到現在我當然知道它是哈代的小說,當時我不知道的,當時我看到的書名是《故里人歸》,現在我也知道它的原名《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以前看這本小說的時候,因為閱讀能力很有限,小學三年級能讀的不過是三百字故事那樣的水準。所以第一次看到不是完美結局的小說,內心很惶恐,覺得受到震撼,然後你又覺得非常怪,你不知道怎麼料理這情緒。然後我五年級又糊里糊塗碰到了《少年維特的煩惱》,讀完後也覺得簡直不知道如何是好。
然後,我鄉下的同班同學,大部分家裡都是種田的,回家連讀書的機會也沒有,做功課的機會也很少。我跟著朋友到他家去,朋友的父母親看到我們在玩都會立刻罵說:「趕快去餵牛!」然後我就乖乖地陪著同學牽著牛到另外的角落去。
所以當我讀了這樣的書,第一個後果就是立刻變成一個孤獨的人。因為你的朋友一下子都變得不對了,你沒辦法跟他講話了,你多了一個心事,那個心事無從解釋。所以啟蒙是孤獨的開始,不是嗎?過一陣子你又讀了一點書,開始有新的體會,你發現你也沒辦法跟父母親講話了,你就開始覺得好像顛倒過來,有些事你會告訴他,有些事你決定不要告訴他,因為這樣對他比較好。所以你就變成父母親的大人,是比你的父母親更大的人。
閱讀這些書都是沒有規律的、是遭遇的,我真看不出來為什麼會起這樣的作用?像打雷一樣,人就超越了或超渡了,就到另外一個位置去。這種狀態、這種遭遇每天都會發生,只要一個社會有書、有人,他們是不需要規則的。我會說我也不相信循序漸進這件事,我認為被雷打到比較重要,對不對?讓一本書刺激了那個閱讀者、那個小孩,這件事就發生了。
如果社會有「教育」這件事,我們應該做的事就是,第一讓他掌握閱讀的基本工具,也就是詞章、義理、文字之學,文字之學過去就是小學,就是把字看懂、把句子看懂。這也許是個辦法。除此之外,應該是創造更多遭遇的機會。「遭遇的機會」不是一個循序漸進教育的概念,它是相信閱讀本身碰撞的力量,也相信生命自尋出路的力量。
以上是我所看到的事。法蘭岑的書,一方面讓我想去理解他說了什麼,二方面讓我想要跟他說我有不同的意見。這當然是我最近幾年讀到的書,最讓我想得多,也非常多話想回應,想要有機會把這個人抓來,能夠當面對話以增進了解那個過程。
這是我帶給大家一些簡單的想法。謝謝大家,謝謝。
到底哪樣的狀態才真正叫做alone?當我在思考這件事情的時候,我比較相信,或者說我會比較傾向於費里尼的說法。費里尼在他的筆記裡寫過一段讓我印象深刻的話:「獨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楊照:我要先跟宏志說:碰到法蘭岑你去就好,你再轉達我、告訴我講了什麼。我真不想碰到他。我比較喜歡聽宏志講話,我蠻enjoy像大家一樣當詹宏志的聽眾。我不知道你們的理由是什麼,我的理由可能有點像他在讀強納森.法蘭岑一樣,因為我會一直想幫他所說的話下注腳。例如剛剛聽到一段話,我就想趕快下注腳,一方面因為同意,另外一方面我會很想去延伸。
講到閱讀這件事情,宏志講到閱讀只不過在一段時間變成了流行,所以就有湊熱鬧的事。這是我最近這幾年非常強烈的一個感受,一個很重要的湊熱鬧的就是「電影」。
電影是十九世紀末的發明,這是個非常奇特的時刻,那個時候文字影響力最大,是書享有人類歷史上最高地位的時候。所以在我看起來,年輕時我看到的電影,都是湊了文字的熱鬧,所以它一直搞不清楚自己是什麼。電影史前面七十年是搞錯的,認同錯誤,認賊作父。它以為自己是文字,以為自己是書。
那個年代的文字跟書,剛剛宏志講他不知道那個是什麼,我稍微大膽一點猜測:為什麼閱讀會跟自我有那麼大的關係?是因為文字逼著我們,對於所寫下來的東西,必須要有自己的看法跟想法。沒辦法,因為文字就不是那麼強勢地跟你講話。今天大家在眼前看到詹宏志說話,但如果這些話變成了文字,對於從沒見過詹宏志、沒聽過他說話的人,看到這文字時,他跟你們的感受就是不一樣。
所以是文字逼著我們每個人必須要動用自己的感官,決定它是什麼。從我的角度,我很慶幸自己還看了前面七十年走錯路的電影。那個時代的電影有一個今天已經無法想像的重要標準:什麼叫做好電影?想盡辦法讓一部電影給不一樣的人看有不一樣的感受。
接著,大概就是過去二十年來,電影醒過來,它突然發現:我根本不是文字我為什麼要做那麼多事?我之所以了不起是因為我可以控制全場,我要讓你們在這裡覺得女主角多麼值得讓人同情,我一定要你們哭;在這裡覺得詹宏志這角色多可惡,我一定要你們恨他。它完全可以操縱你!我為什麼要讓你在這裡想一下,說:「你到底在幹嘛?」所以從此之後,電影就變成另外一個東西,是我年輕的時候看電影不認識的東西:那就是完全操控現場觀眾的情緒跟感受,不讓不一樣的人有不一樣看法的電影就出現了。抱歉,我主觀的偏見,電影從此之後不好看了。當然客觀來說,電影擺脫了文字,它就不再湊文字的熱鬧,它變成了另外一樣東西。
剛剛宏志講的另一件事情也讓我想要下一個。他講到法蘭岑英文書名上的這個alone。我很快就想到,當我讀這本書看到這個書名的感受,應該說每次當我看到這個字,都會想到這件事。
我女兒最近看了妮可基嫚演的電影,有一天她突然問我:「那個Grace Kelly(葛莉絲.凱莉)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演員?」她問對人了,也問錯人了。問對了是因為至少還有一個爸爸經過那個年代,還知道Grace Kelly在電影裡是怎麼一回事;問錯是因為我猶豫很久,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她沒比那個年代某一些女星更好,那麼好。我腦袋裡、嘴巴裡冒出來的名字是Greta Garbo(葛麗泰‧嘉寶)。Grace Kelly就不是Greta Garbo。我們年輕時喜歡Greta Garbo,其中有個原因。我應該是在但漢章的書裡讀到Greta Garbo的口頭禪,這裡大部分的人都太年輕,應該沒人知道這件事,Greta Garbo的口頭禪是:Please leave me alone.別煩我,別煩我。不知道為什麼,在我年少的時候,這樣就可以在銀幕上創造這麼多人對她的喜愛,把她變成一個phenomenon(社會現象)。這個人在她的真實生活裡,只要她從拍片現場下來,她所碰到的任何人,包括導演,包括跟她一起演戲的男演員,我們都會覺得你怎麼可能像Greta Garbo一樣老是跟人家說:Please leave me alone.
所以這個alone對我來說,有個很重要的衝動是想要說:別煩我,讓我一個人。我覺得法蘭岑有這樣的用意。但也因為這樣,我們也難免會意識到就像Greta Garbo這種群眾偶像,卻一天到晚要大家別煩她……這其中的矛盾。然後也就難免讓我看到這一屋子人時無法不感受到反諷,我們在講「獨處的力量」,How to be alone,但我們是一屋子的人在說How to be alone?
問How to be alone?那回家去吧,我們解散,不就一切都解決了嗎?我們怎麼可能群聚一起談How to be alone?但是更進一步地這樣想,如果不在這個屋子裡一起談How to be alone,大家各自回家,回家後會發生什麼事?我就在想:昨天alone時,我在幹嘛?我alone的時候,我就必須要跟新經典的同事說:「抱歉,都是我們倆害的,害你們這禮拜七天都要上班。」因為我就馬上想到,我昨天alone的時候我就想到她們這一個禮拜七天都在上班。然後,我要跟新經典的總編說:「哎呀,昨天你散場時我們差點碰到,因為我知道你跑去看周華健的音樂會。」我們alone的時候,就在上臉書,就在看江蕙的演唱會現在賣票的狀況怎樣。
所以這裡有一個很奇特的、controversial(爭議性)的事,現在人到底怎麼認定alone?像你們現在通通都坐在這裡,以字面定義來說,應該不算是alone。可是現在這個狀況比起你回到家裡面,旁邊沒有任何一個人,甚至你走在任何一個角落,手裡只有你的手機,只有You and your i-phone,難道你就alone了嗎?
到底哪樣的狀態才真正叫做alone?當我在思考這件事情的時候,我比較相信,或者說我會比較傾向於費里尼的說法。費里尼在他的筆記裡寫過一段讓我印象深刻的話:「獨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為什麼being alone那樣困難,因為being alone意味你只剩下自己可以挖掘。後面還有一句話更恐怖:「獨處的時候,你通常都會發現自己如此不堪挖掘。」
所以對我來說獨處的定義,尤其在這個世代,恐怕不是指旁邊有沒有人,或者你在一個什麼樣的空間、什麼樣的狀態底下。重點是你有沒有跟自己在一起?你有沒有這個勇氣,或者你是不是處於這種狀態底下,跟自己相處,挖掘自己?
剛才宏志提過,我說我看完這本書覺得不想碰到法蘭岑,我覺得這個人很難相處。然後宏志就馬上回應,也是我之前想到的,他說:「魯迅也很難相處啊?」對,其實很多人很難相處。年輕的時候,我曾經讀過葉公超寫魯迅,到今天我都覺得沒有人比葉公超所寫的這句話更能短又精確地描述魯迅。葉公超說:「魯迅是什麼樣的一個人?He cannot even get along with himself.」他跟他自己都搞不好,跟自己都處不來。我當時覺得葉公超講魯迅講得真好,還用英文講,講得多棒。
可是當我年歲稍微大了一點,就發現其實葉公超說這話也沒那麼有道理了。我的意思是,這話很有道裡,但這話拿來講魯迅這個人,不像我年輕時覺得的那麼有道理。因為年輕時我會覺得一個人不能get along with himself是一件荒唐、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我認定魯迅就是這種人。但年紀越大我就越發現,我們真的沒有多少人可以get along with yourself。想一想我們有沒有辦法,或者是否曾經認真地去問過這個問題、去考驗過自己:你能夠跟自己好好相處嗎?
通常年紀越輕,越不會意識到這件事,或者再換個角度來看,我覺得我們這個時代一個很重要的特色就是:我們有太多太多比我年輕成長的時候讓人逃避這個問題的方式。這些方式讓你逃避、不用去問:「我跟我自己相處得好不好?」
什麼時候你會覺得你必須要去面對你跟自己能不能相處?這是我認為的the definition of alone(獨處的定義)。只有你必須要真的認真問我跟自己處得好不好的時候,才叫做「獨處」。但今天絕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都不處在這樣的狀況,我們有太多太多的方式可以不需要跟自己相處。但是,我必須強烈地提醒,人一直逃避跟自己相處,還是會碰到很多嚴重的問題。
剛剛宏志還說到一個問題,我願意幫他作注腳,那就是你可能會有很多經驗,但你不見得會有體會。經驗是外在的、經驗是人家給的,可是往往體會只有自己。宏志引用了Edward Gibbon的話,我想引用另外一首詩,大家可能很熟的一首古詩,王維的詩:「中歲頗好道,晚家南山陲。」我想可能很多人聽過,年輕一點的也許會想起小時候被人家逼著背過這首詩<終南別業>。它說的是中年以後喜歡修道、學道,所以搬到南山邊去住,然後後面兩句是「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說這人當有什麼樣的想法或什麼樣的感覺,就一個人到山裡面去。很有趣的是後面這一句,通常在讀這首詩的人很少會把這句話認真看待,因為後面的句子更廣為人知。「勝事空自知」意思是說當我一個人的時候,我碰到好多了不起的事。我碰到這些了不起的事,但是只有我一個人知道。後面接著是大家最熟的那兩句「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結尾是「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對我來講感觸比較深的,就是「勝事」兩個字,或者說,我讀這首詩的解釋是「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是王維在幫我們解釋,他遇到什麼「勝事」。
這種解讀裡面有個差別,一般這首詩讀下來,我們讀到「勝事空自知」,會假想你在山裡面碰到林志玲,或者是你在山裡面發現有人掉了一堆江蕙演唱會的票,這才應該叫做「勝事」。不然至少應該是可能中獎的彩券吧!大家講「勝事」,是指那種很正式很了不起的事。但是王維說的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我走到水窮處,我走到水泉源頭,坐在那裡看著,就在那個時候,山後頭或山上,雲浮起來。這不是我們任何一個人會認為的「勝事」,但他因為這樣寫道「勝事空自知」。我覺得這是再了不起的,這詩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做「獨處」,因為獨處,你才有「勝事空自知」的那種境界。
而勝事空自知不是自知,重點是你自己選擇了,或者你自己有一個標準,決定在你的經驗裡什麼事情是重要的,什麼事情是了不起的。這些東西甚至不可能去告訴別人,或者換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才值得告訴別人。
當然,每個人解這首詩的方式不一樣,但我會把那個「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解釋成正因為你有這樣一種經過獨處而來的、自己認為了不起的事情的標準,你這個人才足夠豐富,才足夠有資源,才能夠去跟人講話,跟人家說我看到了什麼,我體會了什麼,才能滔滔不絕地講,才會跟一個林叟講到「談笑無還期」,才會忘記要回家。
所以我比較在意或看重的,其實就是我們這個時代好像因為不懂得獨處,或者因為有太多的方式可以逃避獨處,所以絕大部分的人都沒有那種自信,也沒有那種把握,在芸芸世界的現象裡面、在人際關係上、在人生上,自己可以決定什麼是了不起的事。所以我們有一種恐慌,這種恐慌讓我們一直需要進到群眾裡面確定,到底別人的感受跟我一不一樣?到底別人的判斷跟我一不一樣?
抱歉我又要提這個,我已經講第三次了,你們可能有點煩了,例如江蕙演唱會的門票事件。我原來不瞭解,真的不瞭解。以我孤僻的個性,第一個最簡單的解釋就是:你看,我都可以想像,應該說數據足以告訴我們,台灣原來沒有那麼多人要聽江蕙的演唱會;但現在好像突然之間,沒有聽到江蕙演唱會是一件很可怕的人生損失。
我本來只是非常單純從這個角度解釋這現象。可是那一天,是,又不是真正的獨處,我在臉書上看到了一個朋友轉發另外一個朋友的經驗,給我完全不一樣的啟發。那是一篇還蠻長的敘述,講這個人怎麼去買演唱會的票,我不知道你們去買了沒,說不定就是你了。他在對的時間,跑到超商去,剛好站在ibon前面,時間到了開賣,然後就開始按。我才知道原來是這樣,是因為網路塞車,所以絕對不可能點進去就能進去,因此站在購票機前你要一直按鍵重新整理、一直重新整理。在你後面開始有其他人排隊,當你在重新整理的時候,你旁邊的、後面的人會來幫你,大家一起按重新整理。這時候就會有悲劇,當你一直重新整理,有時候不小心機器連線上了,但大家七手八腳地已經停不住了,雖然你連上了,但是啪、糟了,又重新整理,又沒有了。整個店裡面的人這時就一起嘆息,接著好不容易連上了。過程中他形容,有時候雖然不小心重新整理然後又斷了,至少後面的人會安慰你:「證明這台機器可以上,不要擔心,繼續!大家繼續努力!」然後繼續努力,好不容易終於買到,買到票的那一剎那,後面排隊的人都幫你歡呼。但是還沒完,你要拿著ibon印出來的東西到櫃台去,可是櫃檯的店員會告訴你:「沒有把握一定印得出票來喔!」所有人替你緊張,每個人在那裡等,看你這張到底會不會印出票來。
我突然知道原來這裡面還有另外一種樂趣,這樂趣是它提供我們兩次、三次、好幾次去確認說:I am not alone. 連買票都不是自己一個人,一大群人陪你在那裡買票,分享買票的情緒。我必須很誠實地說,我可以體會這種樂趣。只是覺得我們絕大部分的人生與時間都是在這種必須不斷地一再地make sure I am not alone。這種人生其實真的有點可怕。可怕的地方在於,一旦我們那麼害怕獨處,我們必然會一直想確認:別人怎麼看,別人在想什麼。某個意義來說可以解釋,現在要讓一個人好好地閱讀為什麼那麼不容易。
我講的閱讀跟剛才宏志講的閱讀不太一樣,我比較在意的其實不必然是閱讀文字。而是當我們面對任何東西時,我有沒有真的用自己的標準或感受在解讀面對這件事,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比較廣義的閱讀。我們可以閱讀音樂、閱讀電影,甚至可以去閱讀一個人。但是今天因為我們太害怕being alone,所以我們不太能閱讀,所謂閱讀是你自己勇敢的、孤單的去面對這件事、去認識這個東西。
我們現在都不是如此啊,臉書上問一下事情,發表意見同時看有多少人給你「讚」,表示我這個感覺是對的,不然就是「原來別人不覺得這樣是對的」。我們都失去了這個力量或慢慢失去習慣,所以我們很多事情都要互動,要討論,討論就沒辦法安安靜靜的。像我到現在為止有一個很糟糕的習慣,我一直覺得看電影就是在一個大黑屋子裡,跟一群莫名其妙、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一起看。雖然我們都在一起,但我們每一個人都剩自己……黑屋子有個好處是它不讓你講話,它逼你安靜、注意,你就是不能跟左鄰右舍嘰哩呱啦;一旦講話你就不在閱讀了,你一直在make sure旁邊人的看法是什麼。
人透過閱讀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獨處。
我覺得閱讀跟孤獨是同一件事,至少是非常密切而相關,只是不是指物理上的孤獨。用我的定義來說,當然這是種自我安慰,也算是給新經典的同事安慰,剛才當你們在聽宏志講話時,我不覺得你們是個群眾,因為你們都不能交頭接耳地評論:詹宏志怎麼講這些這什麼有道理或荒謬的話。You are alone. 你們其實都是單獨在聽宏志講話,或像現在在聽我講話。我覺得這是這個時代值得深思的問題:什麼叫做alone的一種新的狀況或新的定義。
這算是我的一種偏見,我有深深認為一個不懂得alone的人、一個不能夠形成我剛才說到的勝事空自知那種境界的人,其實是無法跟別人engage的人。因為你會急著想要知道別人在想什麼?別人在看什麼?你自己沒有一個很明確的看法時,你就不可能跟別人有一個steady但是平等然而深刻的關係。人跟人之間沒辦法有一種平等而深刻的關係時,大部分時候不會出問題,但偶爾就會發生滿恐怖的問題。
我昨天跟香港劇場導演林奕華聊天時,他忽然提醒我一件其實滿恐怖的事,他是做戲劇的,他說到台灣的連續劇為什麼老是在吵架?在打巴掌?包括我自己不太愉快的經驗,我碰到一些年輕的編劇,最讓我沒辦法理解的是,為什麼戲裡面的話要這麼多?還有為什麼所有話都要用激動的方式說?所謂的激動是指情緒激烈,不然就是大家要哈哈大笑,當然更多是因為他們寫不出了不起的笑話。那怎麼辦呢?只好吵架。
昨天林奕華給我一個很有趣的解釋,他說這就是我們已經找不出engage別人的方法。我們已經不知道怎麼樣彼此用心地聽對方在說什麼、用心地感受對方是誰。回頭想還真的是這樣,吵架至少有個好處,吵架通常會讓你覺得你跟這個人有個明確的關係,而且往往在吵架當中,你會最認真聽他在說什麼,因為你急著要反駁或回罵他。所以吵架算是在人際關係上的engagement,這算是比較正面的價值。
林奕華還說得更兇狠,他說現代人跟人之間要有這麼專注的engagement,除了吵架之外,就只剩下sex。因為我們不能跟所有要engage的人發生sex,沒有其他方法,就只剩下吵架,這很恐怖!尤其如果我們這種方式想像或理解夫妻關係的話,你就知道有多恐怖了。
一個人失去了獨處,失去了獨處所帶來的自我標準的能力。接下來所有跟自我有關以及如何由自我出發跟別人發生關係的事情,通通都會鬆動、脫節。這倒是回到今天談到的閱讀,或者閱讀背後的獨處,我所看到與感受到的跟法蘭岑說的不太一樣。
我覺得法蘭岑有一種obsession (耽溺),與其說這整本書都在講獨處,倒不如說他有一個obsession,他一直在問:為什麼你們都不讀小說?為什麼你們都不讀我所想要寫的小說?這是我比較難感同身受的。不是因為我對小說沒這麼有興趣,我覺得我看到或感受到的,一方面比法蘭岑來得狹窄,我覺得這不是小說的命運或小說未來的問題;另外一方面我的感受更寬廣,我認為小說背後所象徵、代表的方式,也就是我們跟這個世界聯繫的管道,現在正慢慢消失退化,這是我比較關心的事。
詹:我剛才很努力聽,但找不太到延伸與詮釋的地方。楊照是個主持過節目的人,他很知道怎麼創造情境讓別人說話。大部分的時候我則是一個攻擊者,很少提供對話。
倒是我對他提到電影這幾個領域,有一點感觸。法蘭岑在書中也提到影像對閱讀所帶來的破壞。我看視覺狀態或文字狀態說的故事,常常看到重心的轉移,特別同一個故事以兩種敍述方式呈現時,那種對比的確會讓我看到這兩種媒介在閱聽者身上作用的不同。有些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沒看過書眾人也很知道故事,但如果有機會再把書拿出來看,哪怕書並不好看,還是會看到很多有趣的事。
比如說,大家對一拍再拍的《人猿泰山》的理解是從電影來的。你熟知故事,但沒看過原作,或著看過文字,卻是東方出版社出過的少年版,那不是原作,等於只看了《人猿泰山》第一集,但《人猿泰山》的故事有非常多本。如果你注意過這兩個作品,會發現兩個(版本)寫的講的並不是同一個人。
電影裡,《人猿泰山》的泰山是個在叢林裡生長的生物,他沒有接觸過人類的語言,他是被人猿養大的。電影裡把人猿泰山描寫成拙於言辭的人,譬如那句有名對白「Me Tarzan, you Jane.」我是泰山,你是珍。第一次遇到女主角時,他就只能夠學會這些簡單的語言。
如果各位有機會讀到原著小說,就會發現書裡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人猿泰山是一個語言天才,他是萬物之靈,雖然是在人猿的環境裡長大,當然是非常熟練地講猿猴的語言。可是,他又在叢林裡生活,所以大象的語言也會,獅子的語言也會,蛇的語言他也會。跟《叢林奇談》裡的毛克利一樣,各種動物的語言都會,因為他是萬物之靈,比別的動物聰明。這當然是另一個一百多年前的人類沙文主義,現代作家如果再寫一個跟動物相處的作品,可能不敢這樣子對待動物,不然可能會被控告或批評。
小說裡的泰山很快學會叢林裡的所有語言,他當然就會變成萬獸之王。不只這樣,泰山回到他父親當時在叢林裡建造的探險基地,看到母親當年帶來要給孩子看的書。她到非洲來時就已知道懷孕了,知道會有小孩,知道會待在非洲一段時間,這些書包括學文字的,A、Apple,像這樣有圖有字的書。泰山翻到這些圖案,看著看著對這些字母竟然也能理解。所以當他第一次遇到人類時,就很快地pick up語言。等到他回到倫敦,就講了一口上流社會的英文。小說的泰山還到法國去出差,並很快就學會法文。
所以在小說裡面,泰山從來沒有語言溝通的問題!但在電影裡,泰山就變成一個拙於言辭的人。可是還有一點點變化,像小說講到泰山到了某一個時間,可能是青春期,突然間有「性的醒覺」。他發現自己赤身裸體,不太舒服,所以他有機會殺了一隻老虎,用獸皮把自己包起來。但小說從頭到尾沒講過他有一身漂亮的肌肉,沒講他身材健美,照理說他如果被人猿養大,動作不應該跟人類一樣,肢體語言應該也不太一樣。
電影裡與小說裡的某些重點看起來不太一樣。小說強調他的語言天分,強調他能夠說理,強調他能夠講話;電影裡卻強調他健美的身材。
另外一個故事改編電影狀況非常相像的是《科學怪人》。最有名的「科學怪人」電影系列,都把科學怪人演成一個無法發出正常語言,僅能發出一種悲鳴,長得醜,被世人排斥;因為會發出一些含糊不清,但充滿情緒、情感的語言……所以非常動人,你知道他有無處發洩的痛苦,可是他說不出口。電影裡,我們看到的科學怪人是情感無從表達、可憐的人,除了造型的恐怖外,他的另一個表現就是無法言語。
可是在小說裡,這也不是真實的。小說裡的科學怪人不只雄辯滔滔,他很快學會語言。他逃離實驗室後,躲到一個人家的柴房,看著這一家族的行為,看著他們的互動就學會所有語言。所以當他碰到創造者Frankenstein,法蘭克斯坦,就跟他抱怨:「你為什麼要把我造成這樣」「為什麼沒有與我匹配的人」「我是一個孤單的人」……他最後也表達了他的憤怒:「你讓我這樣獨自一人,我也要讓你感受到孤獨的痛苦,所以我要把你關心、所愛的人一個一個殺掉。」
他要殺掉他身邊的人。最後,創造者Frankenstein打算設法親手毀滅他創造出來的怪物,就追到北極去。小說是從一艘去北極的船救起了Frankenstein,才說起這麼一個人造人的故事。
Frankenstein死去前就跟船長說,要小心那個怪物,他是一個雄辯滔滔的人,世人會被他蠱惑。也就是說,創造者最害怕他的語言能力,他是一個這麼會講話的人,世人會被這麼一個雄辯滔滔的怪物欺騙。但是在電影裡,他根本是個不能講話的人,反倒是強調演出他痛苦等細微的表情。
同樣的角色,兩個敍述有這麼大的差異,特別顯示在語言能力上。所以我有個感觸,通過語言的閱讀者,事實上都是聆聽者。看電影,是要用視覺表達的,最後都是凝視者,即觀看的人。觀看的人要看視覺感染他的部分;語言敍述必須講出故事的原委,它要說一個有頭有尾的statement,要有論述。所以文字一轉換,就產生這麼大不同的結果,哪怕是同一個故事,只要是文學改編這件事,就會看到兩者的差別。
我也想像過,如果電影忠實地把故事拍出來,還會好看嗎?看起來好像不會。泰山一會兒講法文,一會兒講蛇語,一會兒講象語,這樣不會更好看,變成一個囉哩叭嗦的人。科學怪人不再那麼痛苦,卻一直在講存在跟論述,這也很怪啊,不會更好看。
所以,我們知道,即使文字創造出了不起的、打動人心的故事,當它移到另一個媒介的時候,的確原來有些部分是留不住的,天性如此,因為這媒介不是那樣。我想這是媒介分工的結果,不完全哪一個形式對哪一個形式的破壞。
我不肯相信法蘭岑「們」-不是只有法蘭岑-所說的「網路摧毀閱讀」。我的感覺是在網路上有些敍述、策略與方式會起一些根本變化,比如說大家寫的文字都不超過五十字,這可能就是其中一個變化。但是網路要摧毀閱讀,是低估了閱讀,也高估了網路。我不太覺得是這樣。
我剛剛講,從來真正的閱讀者就不是非常多。這句話的意思是有些閱讀者是被閱讀這種機運所碰觸,變成一個閱讀的人。我看不出來可以拿走他什麼東西。如果愛閱讀,不小心愛閱讀了,原因是閱讀帶給他一種特殊的經驗,這個美好經驗是什麼東西,我也說不太出來。對我來說,每天花時間讀書,不是因為我想變成更有學問的人,從來不是。我也不是想通過閱讀得到更大能力,以便功成名就,好像也不是。看我的書單,沒有一本書可以帶我完成那些事。你看一堆推理小說,能幹嘛?你不會有學術成就,但那是沒有人可以拿走的娛樂。我要逼自己擠出時間給它(閱讀)。跟別人一有時間就把手機打開玩Candy Crush是一樣的意思。我已經是個重度讀者,你能拿走我什麼?唯一能拿走的是,未來你們都不印書了,沒有新書了。但只要「書寫」這個形式存在,我也還是讀的。何況還有一屋子書,有的沒讀過、有的沒讀完、有的讀過也忘了。所以,我也不害怕未來沒有出書。
我想如果這個社會角落藏著一大堆這樣的人,那書怎麼會不繼續印呢?印刷術如果改變了,書寫者也還在寫;讀的人也還在讀。反倒是那些不過是因為某種緣故而加入閱讀的人,他如果離開了也很自然,這並不奇怪。我覺得閱讀的力量在於閱讀一旦打動了一個人,那個閱讀者是走不了的。那些人的時間分配也許會因為生活變化而變少,現代生活有很多東西是如此。所以當法蘭岑抱怨二十四小時中有十七八個小時跟電視有關,有七八個小時跟廣播有關,但跟書有關的不到一個小時,而且讀的還是Stephen King的小說。這是他的抱怨,在沒有這些事發生前,我認為情況就是如此。印刷術沒有發達以前更是如此。十五世紀的暢銷書,指的是二十年賣兩千本的意思,當時已經很暢銷了,
當時的工業條件不過就是如此。閱讀的力量是閱讀帶給一個人內在的改變,那改變不會消失。我不會那麼悲觀,不相信網路會把閱讀摧毀。
當然現實可能對產業、對出版業有影響。我的意思是,出版業原來可以把書賣給不讀書的人,現在不讀書的人可以理直氣壯、毫無愧疚也不會悔改,對不對?不能把書賣給他們,人數就變少了。可是我要鼓勵出版業朋友,我過去做出版社完全知道這件事:要讓書暢銷,是賣給不讀書的人,不是賣給讀書的人。所以到今天,這件事沒什麼兩樣。即使有網路,你要尋找的理由仍然跟讀書沒有關係。你必須創造一個理由讓不讀書的人覺得這書跟他真的有關係。是這個行為使他會買書,並且暫時變成一個讀者。那些真正的讀者,你不用找他,他每天都會找你,關鍵是有沒有找到讓他們刻骨銘心的書。或者要去追究是,意見的path或傳播的path可能跟過去不一樣了。
這是今天social medi的兩面刃,social media看起來是讓你sociable(與社群交際),但另一個意思是也是最大的隔絕。你被包圍在你原來熟識的人的監獄裡,你的social network是原來人際關係的複製品。當然會有一些擴充、一點延伸,你會透過這工具知道你朋友的朋友。但是它可怕的地方,就是變成隔絕的原因:在朋友圈子裡,我們清楚知道我們不是全部,但在social media裡我們以為我們看到全部。因為這裡面有很多陌生人,我以為這就是社會。但你沒意識到這個社會,大部分跟你自己的建造與接觸有關。
我不是在social media出現之後才感覺到這個危險,我從網路1.0的時代在網上買書就意識到。我在亞馬遜上買書,買了一陣子後亞馬遜推薦書給我,一開始我頻頻點頭,覺得對這些書都很有興趣。過一陣子就覺得奇怪了,這些書有一大半我都有了。再過一陣子,我再看,發現我所打開的頁面大部分都跟我過去的閱讀行為有關係。我變成我過去的興趣跟習慣的囚犯了。
今天social media看起來是讓你sociable(與社群交際),但另一個意思是也是最大的隔絕。你被包圍在你原來熟識的人的監獄裡,你的social network是原來人際關係的複製品。
我如果進到書店,它不知道我要什麼,書的陳列按照不確定的方式來表達。我遭遇性地看到各種東西,有的我有興趣,有的沒興趣,但是我撞上了。可是今天因為大數據的分析,它(亞馬遜) 完全知道我的興趣,所以餵給我我的興趣。讓我以為我在接觸書海全部,其實我只是在接觸我的過去。這當然是我的危險,但social network壯大這樣的危險。每次社會有意見衝突時,我們才會意識到這件事。
比如說柯P出來選舉,人們才知道某些朋友你該de-friend,或是太陽花學運時,人們才發現到這些人才是應該要刪除掉的人。可是如果都刪除掉了,就更慘了,那意味著以後不會再有人跟你意見不一樣了。這當然讓你變成自己意見牢籠的囚犯。網路世代有很多我們要小心、反省、自覺的地方。帶著新的力量而來的,通常也都帶來新的災難。帶來新的溝通能力的東西,也常常帶來新的隔絕。
如果你是個閱讀者,如果你是個孤獨的閱讀者、思考者,How to be alone其中一個意義是:你必須有勇氣,想出自己瞭解的東西。你甚至敢說一句話,跟全世界講的都不一樣,但你仍然有這個勇氣說:「我覺得事實不是如此。」這很需要勇氣。這樣的理解與自信是新的力量,這個反省力量才能真正對抗科技、工具或新媒體,提供破壞性。如果我們一直維持這個能力,這個能力就不會從人類社會離開或消失。
我覺得每個世代都有厲害的思考者,不同的機運所產生的思考者,每個世代都有厲害的人。這個能量,歷史上沒有消失過,我也不相信未來會消失。這是反省我們存在的能力,修正的能力,用大數看,任何時代都是悲劇,用小數看,每個時代都有可能性。我是持比較樂觀的看法,我以為說網路要摧毀閱讀,是低估了閱讀,也高估了網路。
楊:我簡短回應。我人生中相當痛苦的經驗,是多年前看許鞍華拍的《傾城之戀》,我不知道多少人看過這部電影。當然,那是還沒拍《黃金時代》的許鞍華,跟今天的許鞍華很不一樣。《傾城之戀》是改編自張愛玲的小說,我非常熟悉的小說,還找了兩個演員,那個時代我最喜歡的男演員周潤發,還有到現在為止我依然喜歡的華語女演員繆騫人。到今天為止,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華語女演員的演戲魅力可以超越繆騫人。換句話說,一個優秀傑出的導演,一個漂亮、棒得不得了、我又很熟悉的故事,加上我最喜歡的男演員跟女演員,這樣加起來會是好電影?錯,大錯特錯!我的經驗好恐怖,看了兩次才看完,過程中痛苦不堪。當然這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lesson,痛苦是學習之母,in pain時人會學習到很多東西。因為痛苦,所以會努力認知:為什麼許鞍華拍的《傾城之戀》我根本看不下去?
其中有一部分的領悟跟剛才宏志說的經驗滿像的。我已經看過了《傾城之戀》,看過文字版的《傾城之戀》,隨著張愛玲文字的情緒,我已經在腦海裡把《傾城之戀》許許多多的東西想像過了。意思是,不管許鞍華是個多麼傑出的導演,周潤發與繆騫人再怎麼會演,他們在銀幕上這樣演出來,用那種方式講那種對話,我就是會起雞皮疙瘩。當用文字閱讀的時候,人會發揮腦袋裡非常奇特的一種能力,我們都有各自不同的策略,把所讀到的東西合理化。
例如宏志剛才說的《人猿泰山》或Frankenstein,因為電影沒辦法拍。透過文字,你自己就合理化,小說說Frankenstein「雄辯滔滔會迷惑你」,你就相信了。因為你是用自己想像的方式相信這件事情。你想像他滿臉疤痕,光是靠著說話讓你迷戀、著了魔一樣,你一定會笑,那電影就壞了,中間很大的差距在於,你有沒有動用自己的想像力。因此,我很少、也很難去看改編的作品,尤其是文字改編成電影。因為如果我先看電影,我就會擔心以為看完了小說,就沒有再去看書。可是如果先看了書,就沒辦法看電影,因為我看到的跟腦袋裡動用想像力留下的印象絕對是不一樣的。
我昨天跟林奕華忍不住聊到李安改編張愛玲的《色戒》,那是另外一個災難。所有看過小說的人最感動的段落,在電影上通通讓人想笑。已經找到最厲害的梁朝偉坐在床上懷念被他殺了的王佳芝,電影院裡有個好處,我會逼著自己不要笑出來,但我實在很想說李安你也太不了解張愛玲了。當然,這不該怪李安,他不是要拍張愛玲的《色戒》。李安正經八百地拍王佳芝演抗戰話劇,我邊看邊想不會吧!這不是我讀到的小說啊!的確我讀的才是對的啊!張愛玲就是把她寫成個傻瓜,跟人家湊熱鬧演了抗戰戲就誤以為自己要救國了,從頭到尾張愛玲是要嘲笑王佳芝,她唯一對王佳芝有那麼一點點同情的地方,就是最後她在珠寶店那一幕。張愛玲是多麼吝嗇,就那麼一點點同情,但她仍然還語帶嘲諷。可是這樣的東西在李安手裡就變成要我們認同王佳芝的感情,你還會因為梁朝偉的關係,對這個情報頭子不太痛恨,也不會去嘲弄。拜託!好吧,我真的很壞。
誠實一點說,我跟宏志一樣,對閱讀沒那麼悲觀。但我通常覺得閱讀在這個年代,應該要加警語。如果你們如宏志所說的,不管因為任何理由成了愛閱讀的人,事實上你們有部分會像詹宏志一樣,當然更糟的是有部分會像我一樣。所以我加了這個警語注腳。
第二是剛才講到social media,我一直覺得social media本身基本上是neutral 的。它的確提供我們很大的選擇自由,問題在於我們往往遺忘了,或偷懶不願意去用選擇的自由。這會產生兩種情況,宏志剛才說的是一種,當你的臉書上全都是跟你意見一樣的朋友,你就真的再也看不到、聽不到任何陌生的聲音;另一種情況,有些人很擔心只有一百多個朋友,好丟臉,對所有可能加上的朋友來者不拒。事實上你放棄了另外一種選擇的自由,因為任何時候,你打開臉書都不可能看到所有朋友的動態。我們在這個過程中,那麼樣矛盾地放棄本來在網路數位的環境中所給予你的potential,我們比以前的人擁有更多選擇,但往往在這樣的狀況下為了盡可能自我感覺良好,等於放棄在網路上擁有選擇的自由。
所謂選擇的自由,還是在幫宏志下注腳,也不過就是稍稍aware到什麼是熟悉的、什麼是陌生的。我過去常講,宏志剛剛也說了,最恐怖的東西其實是你讀得懂的書,或者老是讀你讀得懂的書。因為你讀得懂表示它沒有給你任何不一樣的東西,但是很不幸,我們從小的教育,從課本開始,每個字要認得,字加在一起變成句子要能夠解釋,要能夠考試證明你讀得懂。我們一直以為讀書就是要讀讀得懂的東西。其實如果所有的書都讀得懂,那幹嘛要讀呢?
書的存在或閱讀這件事情,之所以過去在人類兩千多年一路累積下來到我們,我們享有的privilege就是累積了那麼多、所有稀奇古怪的東西全部都在那裡,你要就能得到。但現在卻是倒過來,兩百年前的人沒有我們手上那麼多東西,更不要講五百年前或一千多年前的人,他們沒這樣的東西。現在是你要撿到,隨手都有,但我們卻想盡辦法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不讓自己獨處,去問:我真的要什麼?或我有多少的選擇?讓自己一而再再而三變成過去習慣與價值觀的囚犯,把自己關起來。
如果我們今天還是認為閱讀有它的意義,真的不是指閱讀這件事而已。而是「我們為什麼閱讀?」恐怕這是值得大家好好地想想。謝謝。
法蘭岑最新文集《地球盡頭的盡頭》預計3.27開始預購。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勒利•索可洛夫(Lale Sokolov,1916~2006)人生中有超過50年都懷著一個秘密,這段不能說出口的往事發生於二戰時的歐洲,那時,納粹德國人對猶太人做出不可思議的恐怖事跡。80歲以前,勒利完全無法向人說出這段過去,即使他的生活離那個恐怖地方有千里遠。 勒利曾經是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刺青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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