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能成為好朋友,不是愛得不夠深,就是還想要在一起 曾經看到這樣詮釋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的情形,想想蠻貼切的!!如果當初愛得轟轟烈烈、如膠似漆地,因為某些原因而分手,做朋友怎麼可以忍受呢?不去關心對方,看著對方去談戀愛嗎? 想想真的是不夠愛才可以接受這一切吧!不然就是當朋友等待著那些分手原因消失而繼續在一起囉!問題是等待的過程中如果有一方開始了新戀情那不是尷尬了...所以我覺得分手後可以做朋友應該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友達以上,戀人未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