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焦點─蹣跚而行的中華民國憲法
1936年 在南京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布由立法院起草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五五憲草」,原定1937年11月12日孫逸仙誕辰紀念日召集國民大會,以五五憲草為藍本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由於日本在1937年7月7日發動北平盧溝橋事變,中國對日本侵略展開全面戰爭,且一路敗退,南京國民政府撤退到四川重慶,國民大會無法召集,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從此走上蹣跚而行的命運。
全國制憲大會由具有絕對優勢的中國國民黨全程掌控,青年黨和民社黨也派代表出席,但不具實質影響力,主要任務在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因此又稱為「制憲國大」,有胡適、傅斯年、雷震、王雲五等社會賢達等1,750名全國代表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其中有1,381名是國民黨員,台灣省參議會選出17名台灣區制憲國大代表出席,大會由國民黨元老吳稚暉擔任主席團主席,蔣介石等48人為主席團成員,洪蘭友為祕書長。
武裝力量日漸壯大的中國共產黨,強烈抗議制憲會議是國民黨一手包辦的「蔣記憲法」,拒絕承認合法有效,和中國共產黨站在同一陣線的民主同盟也拒絕參加,由國民黨主導唱獨角戲。
制憲國大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由老吳稚暉授權總統蔣介石於次年元旦正式公布實施,同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共產黨第2號人物周恩來早已聲明停止與國民黨和談,國共內戰轉趨激烈,國民黨一黨獨大掌控的中華民國政府,最終於1949年底丟掉整個中國大陸江山撤退到台灣,「中華民國憲法」事實上只在台灣一地施行,是傳統和當代中國前所未有最荒謬的政治現實,也是全球絕無僅有最為罕見的憲政怪獸。(延伸閱讀:荒謬台灣~蹣跚而行的中華民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