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我看著旁邊的車來來去去。在我的記憶裡,這條街不知已改變了多少。我真的是看盡了歲月的滄桑,就好像歷史見證人一般,我看著一個又一個的朝代的興起,一個又一個朝代的沒落,輝煌與沒落。
「嗨,羅蘭,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吃飯啊?」路經一個火鍋店,巧遇了我的同事。
我一口回絕了他們的邀請。死亡君主是不需要吃東西的,那樣也只會浪費食物而已。
再說,如果我真的跟著他們進去假裝吃火鍋,那也只會害得火鍋底下的火熄掉而已。
當初,格裡西亞在我身上下了魔法。
凡是以我為中心方圓五公分內不管是大火小火電光石火通通都會熄掉,目的是為了避免我被綁上火刑柱燒了,也為了避免我把自己燒了。
我一定很適合當消防員。只要到火場從頭到尾走一圈火就滅了,連消防水管都不需要用到……連防護裝備都不需要穿。
即使過了這麼久了,即使格裡西亞和其他十二聖騎士都相繼去世了,光明神殿消失了,這個魔法仍然有效。
有效到我連點一根火柴都是個問題。
應該是第一百四十二代十二聖騎士的時候,世界發生了大地震。那時候山崩地裂,所有神殿,王宮,民房等全部夷為平地。
大地震後了還沒完,一個隕石砸了下來,造成漫天塵埃,也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火勢。全世界的活人都死了,只剩下我這個死人還行走於陸地上。就連伊路他們也無可倖免地被燒死了。
然後,我離開那片我住了好幾百年的大陸,越過海洋,到海的另外一端去。
剛到海的另一邊時我還真是有點被嚇到。我剛去到那裡時,那裡的人類還住在洞窟裡面,過著茹毛飲血的生活,還是我教了他們如何生火他們才有熟肉吃。
後來,人類文明開始一個接一個出現了。
於是我就過著四處遊蕩的生活。其實也不是算四處遊蕩,就是定居在一個地方,過著一般人的生活,直到因為一直不變的外貌而被懷疑時才換地方(國家)住。
比如說,我就曾經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中國住一段時間。
當時,秦始皇命下面臣子找長生不老藥時,就曾經找到我身上,還妄想只要把我殺了然後吃我的肉就能長生不老……當然,那群人被我轟了出去。
不是不讓你吃……是我的肉是腐爛不知道幾千年的屍肉啊,你吃了會馬上暴斃的!(是說你們是要怎麼殺死我啊?)
然後,到了現在是二十一世紀,我住在舊名叫列姑射,曾經被稱為福爾摩沙的台灣。
只有我一個人。
回到家裡,我忍不住嘆了氣。剛剛又想起了之前的十二聖騎士同袍,心中不免如同偌大的樓中樓般空蕩蕩的,湧起一股惆悵。
我趴到陽台,瞭望取代夜空繁星點點的閃爍燈光。
誰曾經想過四五萬年後,世界會變化的那麼大。
科技當道,以前人要借用魔法才能飛,現在買張機票坐飛機就得了!就連通訊魔法陣才能辦到的遠端通話,現在用一隻手機就能搞定。
……只不過,就算現在科技再發達,我還是無法打電話給我所思念的那些人。
不對,現在不是感傷過去的時候了!
吵雜的引擎聲減弱,喧鬧的人聲逐漸淡去……
日落之後,才是一切的開始。
我換下工作制服——不用懷疑,就算是活了四五萬年的死亡君主,還是需要工作賺錢的——穿上一身偏暗色系的衣服,就這樣出門去了
其實,我會開車,可是我還是偏好走路。
可能我有點嫌自己時間太多了……事實上,我真的是時間很多,一個不用吃喝睡得死亡君主,時間完全不會缺。
如果可以,我更想騎馬。但是這是不可能的,騎馬太引人注意了。你騎個馬到大街上,第二天的新聞一定會有你的照片。對現今社會,馬不是用來騎的,而是純屬觀賞,或者拿來煮——除非你住在鄉下,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的腳程不慢,一個小時就可以從鬧區走到近百公里外的一個老舊社區。
我站在一棟看起來隨時就會倒塌的磚屋前面,淡淡的黑暗屬性從裡頭飄出來。
找對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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