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蠻酷的,但一直到我離開後才覺得他酷。
我只在一般高中讀了半年多就離開體制,那半年說實話,挺難受的。我一直自責自己考差、想著我沒有跟朋友到同個地方、想著我只能待在一所不上不下的學校、抱怨同學抱怨老師。
我本來不覺得小山是我會來往的人,他長的清秀、抱著一把吉他,在那個記憶模糊的班上是核心人物,感覺是那種,過著很一般的高中生活的人。我忘記我怎麼和他說到話,好像是因為某個我也在聽的樂團、因為和別的同學在上課時間一起抽星巴克折價券(還要比誰先抽到買一送一)、因為一些我現在想不起來,但很有趣的小事。
小山是我在那短短半年裡唯二保持聯絡的人,他真的蠻酷的。我多數跟他聊音樂、聊一些創作,他會丟很多酷東西給我聽。我們說一些很好笑的廢話(說了會下地獄的那種)、也聊一點點人生。我一直記得有一次半夜被他的訊息吵醒,他問我:「你覺得喜歡跟愛有什麼差別,如果我說愛的時候那裡頭有喜歡嗎。」現在的我,好像把我的回答與那串突如其來的對話細節遺忘在那睡眼惺忪的夜半,但也正這樣,我覺得他挺酷的。
我們很偶爾會聊到未來。我感受的到,小山有很多想做的事,但礙於現實不得不掙扎,感覺就像是走在一條起伏多變的稜線上,不知道自己何時登頂、何時跌落。
小山說他畢業後想玩樂團,我說,請記得帶上我。
「如果我要搶銀行也會記得帶上你的,放心。」
他說,對話又結束在很好笑的廢話。我不知道小山會不會看到這裡,但我想說,你真的挺酷的,還有其實我不會彈吉他也不太會唱歌,你要想清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