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某縣市私校近日都接到消息,特殊生12年就學安置名額大幅增加。雖然說私校大多是免試管道入學,但被局端安置大量特殊生也會讓老師備感壓力。
國中特殊生的特殊升學管道主要有二,一為免試入學,特殊生身份可加分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如果會考考20分,可以用25分和一般生競爭,等於說可以填到比自己程度更高一階的學校。一為12年就學安置,每位特殊生可填三個志願,國中端特教老師準備一疊相關資料給鑑定委員,讓委員決定安置在哪間高中職。
但事實上,安置上的學校就一定適合這個學生嗎?不一定喔。特殊教育法明文規定,學校不得以無特教資源為由拒絕特殊生與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因此無論公私立學校,特教資源豐富或匱乏都必須無條件接收特殊生入學。由於法規並無規範私立學校須強制性聘僱特教教師,因此長期以來特教資源匱乏。只好由輔導教師處理特教行政與相關業務。但在相關資源匱乏的狀態下,容易排擠到一般生的權益。輔導老師花費大量時間處理特教業務,處理輔導相關事務的時間就會被相對壓縮。
但許多家長往往認為,鑑定委員認為孩子適合這間學校,這間學校就應當無償滿足我孩子的需要。輔導教師成為當中的夾心餅乾。有些老師會試圖在安置報到時告知學校資源的有限,很有可能無法滿足該生的大量特殊需求,但隨即被投訴到有關單位。(有興趣的人可以查詢去年的木*高工身障學生案、20年前的景*高中玻璃娃娃案)
另一部分是,部分學校安置錯誤,造成學生嚴重適應不良,屆時被檢討的又是高中端。私立高職資源匱乏卻常被家長用公立學校的標準來看待,教師背負家長、局端、學生的多重壓力。很遺憾地說,避免被告、被投訴往往成為第一優先考慮要素。在特殊需求學生權益與需求優先的背後,但誰又看得到一般生學生的輔導需求遭受排擠與漠視?
我知道自己也無能為力。只能說我先把溝通的要訣寫下,供私校輔師參考。
- 目的:以平和委婉的方式告訴家長學校資源有限。請家長慎重考慮是否讓孩子就讀,以達到適才適所的教育目的。
- 評估:透過詢問國中就學經驗和適應狀況,了解學生是否能穩定就學、入班就讀、遵守基本團體規範。這三點非常重要。希望學生是有心就讀,而非來混學歷,私校需要把關基本的品質,因為一旦被貼上這所學校放很寬、很好拿到畢業證書的標籤、其他類似狀況的學生家長也會聽到風聲,因為某些族群的家長本身有綿密的後援系統,相關資訊與資源都互通有無。
- 溝通:在評估的過程中已經開始透過傾聽與同理,與家長建立關係。教師也可以在過程中傳達學校的氛圍、需要學生遵守的規範、學生從國中到高中需要在心理或作息調整的部分。當認為學生不適合就讀就可以委婉地告知。請不要直接拒絕學生入學,這樣會讓家長學生感到受傷,也很可能被投訴。
- 請這樣做:
- 表達出與家長學生站在同一陣線的態度,我很關心你孩子的身心發展與學習狀況,我們都希望學生可以順利平安。例句:媽媽/爸爸/主要照顧者,我真的覺得你很關心孩子,孩子成長的過程你也付出很多。
- 重述學生的特殊需求,表達有聽到家長的想法與孩子的需要,再說明學校的限制,例如:我剛聽到您說希望呱呱數學可以抽班,體育課沒有辦法入班,我也真的覺得他有抽班的需要,但我們學校沒有特教教師,所以無法滿足孩子的需要。這個部分就是重點,要委婉表達,又不觸怒對方,避免他轉身向局端投訴,這需要你前面花時間建立關係與傾聽。前面沒處理好,後面直接勸退,但就等著被投訴。因為家長只會感受到他被拒絕,不會顧慮到外在客觀環境與資源匱乏。你要先表達同理,對方才有可能反過來理解你。
- 要指引他方向,被勸退的感覺一定很不好受,但我們都是站在學生的立場與需求著想,老師也可以提出有哪些學校可能比較適合他的孩子,例如:缺曠嚴重的學生,可以就讀只需半天課程就可以拿到學位的某些學校。或是選擇其他可以滿足學生需求,管束較低、限制較寬鬆的私立學校。
- 公立學校的部分,我的方式是詢問家長學生的挫折容忍力如何,因為安置進來成績會和一般生有些不小的落差,需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學校教師是按一般生的程度去做教學,考試的難度也是按一般生的程度來編撰,這可能讓學生感到挫折。另外公立高中的升學壓力大,學生也需要有心理準備。也因為公立高中不收手機,學生也會需要學習手機使用上的自律。這些不見得是勸退,而是給學生打心理上的預防針,讓他在入學前調適自己,以適應學校的教學與環境。通常第一次段考會有點震撼,我會特別關心學生的適應狀況。
- 在不得拒絕特殊生就讀的情況下,維護學校校園資源的動態平衡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希望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分配在服務一般生上,我不希望那些不會積極爭取自身權益的學生被忽略。特殊生背後有家長、有特教科,但一般生也需要被關心與照顧,而不應該是反正他們不會投訴、不會出事,就可以被忽視,這不是擺明在欺負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