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街景、或是天空;也許是一個轉角、也許是暮然回首,天曉得下一秒映入眼簾的,是天公造物還是那麼一場惡作劇。
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精彩。
攝影不需要高超的技能,也不用昂貴的鏡頭,眼睛就是最自然的高畫素相機。
瞬間的感動就是最美的即景。
曾有一位攝影師走遍世界,拍攝了無數令人動容的剎那,最後他留下了一句:我曾看過世界最美的景色,映入我的眼裡,我只是靜靜的看著,無暇按下快門。
我想這就是感動吧!
為了分享感動,我學著記錄每一天,每一刻的感動。
第一次拿起相機,第一次按下快門至今也十五個年頭了,由興趣轉化而成的熱情。
故事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