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
在上次談論真實/知識的環節中說道,我的立場是陰謀論存有問題,單純相信陰謀論也會有弊病;但在更久之前,又談及人信仰的自由與內涵,也因為信仰而真實。兩者的立場出現了矛盾:究竟,人可不可以自由地宣稱自己所信/所知?
什麼是陰謀論(conspiracy theory)
要討論陰謀論,首先得釐清其定義。《牛津英語辭典》把陰謀論定義為「將已發生的事或現象視為因既得利益者在背後密謀而導致的一套理論。特別是認為某種隱蔽但有影響力的機構(通常具有政治動機和壓迫意圖)要對不明原因的事件負責」。
陰謀論具有幾種特性,首先,陰謀論的世界觀中,一切重大事件背後都會有個主因,而因持有善惡二元論,這個主因被具有影響力的某存在(通常被描述為惡)所壓抑,而大眾所看見的現實因此不真實。然而,其所提出的論述往往欠缺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並依靠循環論證去證明自身的論述。同時,陰謀論所提出的證據通常效力不足,這點使陰謀論以雙重標準檢視證據,放大反對其論述之意見的缺失,而忽略自身的證據缺陷。與此之下,在有更具可能性的論述時,陰謀論者往往否定其說法,或者反對主流或權威性(如科學家)所提供的論述,並利用修辭技巧或認知偏誤的特性,跳脫論證程序去說服他人相信所持有的論點。
簡略說明完陰謀論的幾種論述,接下來將從上述幾種特性一一分析,到底陰謀論是如何運作,而我們如何評價其主張。
陰謀論與懷疑論、假新聞
首先比較的是陰謀論與懷疑論。先前曾在探討真實的環節中借用懷疑論的主張,此處就簡略說明:懷疑論是質疑我們所"擁有"的真實,我們現在所見所感所思等等究竟是否是真實的。相形之下,陰謀論有部分相似的特性,其否定主流或他者所持有的論述,並宣稱那些論述與證據是虛假的或經過汙染(扭曲)的,不同之處是懷疑論而後多走向的是空無一物的虛無,但陰謀論卻丟出自己的論述並引以為真,這樣的區別可能使前後立場產生矛盾,於是有後續證據檢驗的雙標問題,稍後再做討論。此外,懷疑論對證據虛假多訴諸於一個超然但邏輯上可能的存在,或歸因於感官侷限,但陰謀論多將此一虛假歸結於某個邪惡的上位存在,因此相較於邏輯推演的懷疑論,陰謀論會有一個更為純粹的動機——惡,也因此陰謀論比起懷疑論更貼近每個人的生活,因為它可以把你所想到的問題,像童話故事一般簡單的丟給一隻大野狼。
而相對於假新聞,陰謀論有幾種特性:假新聞通常給出虛假訊息,但陰謀論是一套包含因果的小故事,這樣的特性更能滿足人在認知上的需求(直覺性的因果關係、善惡二元論等)。而陰謀論所提出的論述常介於某種含糊地帶,如科學上尚未釐清或對證據不足之事件的猜想,同時,其論述常具有不可證偽性,因此其離我們過去所談論嚴謹的知識甚遠。這兩種特性使陰謀論難以被界定為可靠的論述,但又使其信徒愛不釋手且難以除魅。
證據檢驗與修辭
科學方法
前面提到陰謀論對於證據檢驗的雙標,這邊簡單說明一下波普爾提出的,何謂科學:科學具有幾種性質,可檢驗(testable)、可證偽(falsifiable)、可重現(refundable),而要以科學方法獲得知識,我們的就應該去證偽他,而非佐證他。唯有窮盡一切手段無法證偽一個假說,我們才能"姑且"相信其效力,也因此我們必須認知到我們所持有的科學知識,也可能是錯誤的,並願意不斷修正。
可證偽性與偽科學
此處先聚焦在與陰謀論較相關的可證偽性。可證偽性指的是其在邏輯上提供否證的可能性,例如「所有人都會死」原則上可以用經驗證據加以否證(找到一個人不會死),因此,這個主張具有可證偽性。那為甚麼科學知識要有可證偽性?這邊舉羅素提出的假說:世界誕生在5秒鐘前,就具有強烈的不可證偽,但又不會真的有人會視其為真理(或許,以現代的尿性來說,真的會有?),對於這樣的假說,其可能性極低,但又難以否定,因此成為一般 認知的知識所帶有的誤區。
關於證據檢驗,另一個要點是需要平等的面對證據。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基本上會要求「不帶成見」的去進行推演,因為一旦心中已經有結論,只是一昧地尋求支持結論的證據,很可能就「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或對證據的比例、效果等做出不公正的判斷,只要有利於己就放大,不利證據就忽視。這就是波普爾所稱的偽科學(pseudoscience)。
修辭與方式
陰謀論匯了自身論點的續存,或向外推廣,常會利用到修辭技巧與認知偏誤。先從前面已經提及的認知偏誤開始說明:「比例性偏誤(proportionality bias)會讓人認為重大事件背後都有個主因,而意圖偏誤(intentionality bias)會使我們假設事件是由某人或某事所策劃。為了尋找支持我們信仰的證據,我們會產生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選擇性地去看那些對論證有利的細節,並忽略掉相互矛盾的資訊,最終導致我們錯估對萬物運作的理解能力。 」(註1),另外,陰謀論也有訴之情感的修辭策略,基於這幾種認知偏誤,陰謀論對人類來說很有吸引力,因而可以更快的說服與傳播。
在陰謀論的修辭技巧中,首先,陰謀論處於一個含糊地帶,在缺乏實質證據而造就的空白,陰謀論傾向於利用目的論的方式——但是是反著用——將問題歸結於邪惡陰謀。但同時因缺乏實質證據,支持陰謀論的證據基本效力不足(例如目擊者證言或農場文的捕風捉影),無論是過去討論的知識或方才說明的科學方法去檢驗,這些證據都是站不住腳的。接下來,除了缺乏可證偽性與後續的循環論證,陰謀論也以一套方法迴避反駁(Counterargument)與無證據的情形。面對反駁時,陰謀論者主張那些反對論點的證據都是邪惡勢力為了掩蓋而做的假證據(例如政府的統計數據被解釋為作假),因此拒絕一且與陰謀論相悖的可能性,此外,面對己方持有的證據與反駁的證據,陰謀論存有雙標問題,不具有一個檢驗證據的方式,所以就寬容對待自己的錯誤,而反駁的瑕疵則被放大,指責為陰謀存在的證據;面對自身的無證據/證據不足,陰謀論者主張這是因為邪惡勢力鋪天蓋地,把真相隱藏到大家都看不見,最常見的說詞是:「大家都在睡,只有我看透了真相」,這裡也帶出一個疑點,陰謀論者常相信自己處於某種"特別的"狀態,比別人看得更清楚、更明白,甚至因此認為自己的論點可以超越傳統知識權威,但其本身的權威建構往往只緣於信仰與修辭。另外,這樣在證據不足下主張其論點究竟合不合理,就留待認知責任時再討論。無論如何,利用否定一切反對與無證據,陰謀論可以建構出「認識上的自我絕緣」(註2)。
在實際層面,陰謀論者會要求媒體平台的平衡報導,或自己宣揚論點的言論自由。但這其實就容易形成虛假平衡(bothsidesism),也就是「中立」的難題。舉個例子,哥白尼基於觀測與推演主張太陽是宇宙的中心;教會基於信仰主張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這種情況下,我們依然要堅持報導上給予兩者相同的地位嗎? 至於言論自由,牽涉到前述的問題,就等認知責任一併討論。
好的,因為時間因素,暫時在這邊打住。下周將著重在認知責任,以及信仰自由、信仰與真實的關係,試圖回答一開始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