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幾天前的事情。
我依慣例的醒在鬧鐘還沒有醒的十分鐘前,我坐在床邊看著手機叫我起床,然後關上,在很空靜的步驟下完成出門的動作。
盥洗、抽菸、在僅有的衣服中找沒有新意的衣服穿,掃地、抹地板、關落地窗、折被子、檢查半夜來的簡訊,出門、拿車、轉出停車場口的時候再點一根菸。就在例然的開上快速路的時候忽然覺得不對勁了,氣氛太像醒的太早要出門工作的空盪了,我看了時間,不過是早上9點半,街是空晃了?怎麼了?
然後懂了。
我醒在一個莫明跑出來的週休假日了。我坐在位子上看前方的城市,然後笑了,儘管車子裡的音樂不是快樂的,但我笑了。再點一根菸,找一個可以迴轉的路口,轉圈、直行、再上了高速路,但卻不知道要去哪裡。
臉上是帶一種不明白的笑的,但心裡卻忽然空了,忽然的休假日,可我卻沒有地方想要去。「回去多睡一些好了」,反正太久沒有大睡一場了。
自從入睡的生理時鐘轉成了清晨三點之後、
自從習慣夜裡會醒個三五次之後、
自從習慣夜裡被自己的夢話吵醒之後、
自從習慣夜裡醒來也要點一根菸之後、
自從習慣醒的比鬧鐘還早之後,對於大睡一場這件事也就陌生了;對於賴在床上繼續滾這件事也就陌生了。
父親聽到這件事肯定很開心吧!軍職的父親打小是不許我們賴床的,總希望我們一叫就能像機器人一樣立刻坐起來大聲答「有」,三十年後,我醒的比鬧鐘早了,躺在床上閉眼睛接電話也能講公事了,他會不會覺得欣慰呢?我該開心嗎?
我最後還是回到了家。停了車,大破例的坐下來吃了早餐,喝可怕的早餐店咖啡,吃煎成了餅皮的荷包蛋,吃一點也不甜的草莓吐司,聽早餐店裡孩子邊跑邊尖叫著,我的一日之計,怎麼醒會在這樣的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