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幾年存股概念興盛,讓許多名下有登記不動產的民眾透過房屋增貸方式貸出現金來投資,當然這些民眾考量投報率、自然希望能貸到最低利率與較寬鬆還款月付;某網友日前提出一個問題:
“”今天去兩間銀行(玉山、中信)詢問,把目前有的房屋作抵押,希望能貸30年、告知用途是投資,專員都說這樣非購屋的貸款最多只能做20年。想請問這是個別銀行規定?還是目前國家規定就是如此?然後也想請問一下以這樣的方式,目前大概貸款利率會落在哪邊?今天問到的是2.x,不知道這樣算高還是低?“”
首先、大多數銀行對於『非首次購屋』的增貸模式確實在銀行內部授信都明文規定承辦還款年限不得超過20年,再者增貸出來的現金雖名義上是『投資』,但是否將增貸現金投入購置第二戶甚至是第三戶房產的頭期款?坦白說也只有增貸者自己知道。雖然受理增貸銀行也知道、借款人有可能將增貸現金投入投資房產,告知甚至要求簽切結、如有查到投資房產行為將視同違約,須返還當初增貸的所有資金,但是到目前為止似乎也還沒看到任何相關的違約訊息?代表銀行對此的『說跟做明顯不同調』。
避免將增貸現金投資房產,其原由也可以歸因於政策面(央行)的風向,譬如『自然人對特定地區(六都含新竹市)購置第二戶購屋貸款不提供寬限期』、『自然人第3戶購屋貸款成數降低至5.5成且無寬限期』就可窺知。
這也就是銀行為何不希望將『投資』用途的增貸還款年限超過20年;畢竟銀行認為『若還款期超過20年以上、月付金隨即降低等於回收本金時間將更久,風險變數就越多』。或許有網友認為『給銀行的利息也照付、且年限越長就付越多不是嗎』;理論上是對的、不過房貸利息對銀行來說並非最大宗的利息收入來源(信用卡、企業貸款),更何況目前房貸利率實在太低。
其次討論到『利率』、既有房屋辦理增貸或轉增貸,增貸用途本就與『購屋』完全不同;增貸用途可以是投資理財、週轉、修繕等,購屋則是『限定用途也是風險最低』。故各家銀行對於房屋增貸利率絕對會跟購屋性質有明顯差距,差距在於『*加碼部份』會差距至少0.3%~0.5%以上~視各家銀行規定。
*【房貸利率=指標(基準)利率+加碼利率所構成,其中指標利率是由銀行內部貸款基礎指數,而加碼利率將視個人信用條件而有所差異】
以個人近期承辦個案來說、增貸後的房貸利率就落在2.1%附近;若要評論這利率是高或低?這就又回到每個人對於利率的看法~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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