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繞繞這個待了四年的城市,他是六都之一,卻被稱為古城,最近總是被各方的聲音叫罵成一個落後的地方。去了很多熟悉的地方,才發現騎車不太熟練的我也慢慢知道了哪條路與哪條路銜接、什麼圓環搭配哪些路段,這時候,好像才真正感覺到自己在這裡待了足足四年。連快看膩的美術館也還是踏足了,有了螢光色主題的快閃店讓這裡多了些人潮,人潮裡有成群dress code的三五好友、有並肩挨著的甜蜜情侶、穿搭潮流的高挑帥哥、感情甚好的母女檔,還有遠方兩位辛苦的工作人員......拿起第一代G7X隨機給他們拍了點相片,瀏覽一些我猜測和解讀的感情與故事,紀錄一些目前不曾有過的生活畫面。我的相機並不是像富士那種上萬元的高級相機,甚至也不太確定如何調出漂亮的攝影參數,只知道再簡單不過的皮毛資訊,就拿起小小的類單眼,用我眼裡看見的、心裡解讀的、我想呈現的,去按下快門,紀錄影像。後來回到宿舍將相機裡的照片用wifi傳輸到手機,細細回顧,才發現原來人們的背影也能夠這麼耐人尋味。
將視線投射到自己時,往往都變得嚴格殘忍,無情審視鏡頭下缺點百出的自己,將一切都丟進垃圾桶,刪除鍵按得比快門還迅速。
所以,當我看著相機裡的照片,喜歡別人永遠比喜歡自己來得更多。
習慣解讀氣氛與心情,猜測故事與情愫,笑看友情與愛情,感謝一些汗流浹背的背影。
某個圈子之內,還是喜愛人類。
3至10公尺的距離,欣賞我沒有的故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