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樺給有全的信〉:
「想到前幾天福源叔捐付一仟元給我做生活費,心中自責萬分,他抽的是新樂園,我抽的煙是MABULE,這一天心中對他的一切實在感慨良多,我頃刻間祈禱上帝,請您賜我更加力量為這群被社會經濟剝削,社會階級剝削弱者做一點代誌,他們不憨、是善良,他們不是笨、是自求不傷害別人的滿足。」
「我們常『聽到』也常『講到』的公義、愛、尊嚴,但我們是否落實做到?台灣社會上弱者權益是否落實替他爭取了嗎?我現拿鋤頭時,挑擔時,常思考這些問題,台灣社會上弱者在那裏,他們被變成弱者是什麼原因,是什麼人造成,是什麼事演變,現我不敢有什麼結論,我自訂一個方面,跌倒成為弱者的人,我站立那個地方扶啟他。」
詹益樺出生嘉義竹崎,自退伍後開始到處打零工,他曾擺過地攤、送羊奶、自助火鍋店、空運行、報關行、裝配電梯,也曾當過船員。1985年夏天,詹益樺與數名船員意外落海,獲救後曾短暫待在紐西蘭北部的尼爾森,在那邊,詹益樺感受到在臺灣未曾體會過的自由、安詳與和平。
1986年10月10日,詹益樺第一次走上街頭,參與《新潮流》雜誌社舉辦的反核遊行。該年12月2日,被列為黑名單的許信良闖關回臺,詹益樺與另外34位民眾到機場接機,卻反遭軍警逮捕。軍警將他們關押至桃園蘆竹的海湖軍營,任其毆打虐待,並在囚禁十幾個小時後,將眾人載至偏遠的產業道路丟下。受此屈辱,詹益樺寫下自白書與遺書,並表示「如果國民黨起訴我,在牢裡我要絕食至死,以徹底抗議這個不義的政權」。
1987年8月30日,許曹德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上,提案要求把「台灣應該獨立」納入組織章程,隨後蔡有全也在演講會上,公開聲明他主張「台灣應該獨立」。不久,許曹德與蔡有全遭到政府當局起訴。此段期間,詹益樺數次奔走,為兩人聲援,並在之後到高雄投入農民運動。
1988年5月20日,因政府當局決定要擴大開放外國農產品進口,農民擔心權益受損遂北上請願,隨後在立法院與鎮暴警察爆發劇烈衝突。詹益樺在事件中開宣傳車救援同志,並憤而將立法院的匾額拆下,而他也在同年12月31日,參與「拆除吳鳳銅像運動」。1989年5月19日,詹益樺在鄭南榕的喪禮遊行中點火自焚,並掛著「生為台灣人、死為台灣魂」的布條,撲向蛇籠鐵絲網,以犧牲生命的方式控訴威權政府。
農民蘇水印:
「他自焚前,最後和我通電話是『五一九』前兩天的晚上。我想,我們很快就要在臺北見面,長途電話不要多說,而且擔心有人竊聽。我告訴他:我『五二○』要帶隊上去。這裏有些農民是第一次上街頭遊行,很多方面不熟悉,我當領隊有責任。我不能參加了『五一九』,再趕來下帶他們上去,時間上來不及。一般農民也沒辦法放下工作,連著兩天在臺北參加抗議活動。我跟阿樺講『五二○』我會去台北,他說『好啊,你五二○來。』『五一九』晚上九點,阿賓打電話告訴我『阿樺自焚了』。我聽了一直哭,我太太不知道我為什麼哭?」
徵引書目
1. 曾心儀編著,《阿樺──臺灣建國烈士詹益樺紀念專書》。
2. 邱萬興,〈519,一個很特別的日子,懷念那位站在第一線的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