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因為你長得很像以前暗戀的人,所以我忍不住想上你。
大約 31 歲左右,一封簡訊讓我恢復單身,被拋棄的感覺讓我的自信心低落,上交友軟體不斷地約會,聽到恭維自己的話,日子才能過得下去,直到我遇見了他~
他是一個承接家業的人,家裡從事建築業,因此需要不斷地應酬到晚上十一點之後,我們在交友軟體相聊一段時間後見面,彼此感覺都不錯因此他提出想交往試試看,當時的我的確就像流浪狗般,有人願意接受我都會心動,但我承認做出決定絕對是他的長相與社經地位,因為我對他一無所知,只知道他的車牌很特別: 1069 ??
他挑選中山區公寓作為彼此居所,地理位子相當方便,讓他應酬後可馬上回來休息,因為離林森南路還滿近的,某天晚上他喝得特別醉,一進門就爬上床呼呼大睡,我把他髒衣服都換下來後也沉沉地睡去,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身體被壓住,後庭被強行撐開,這種痛感有如騎車摔倒,皮膚摩擦在石油路上,只是這不是石油路而是他的性器,少了角質層的黏膜組織似乎更容易受到傷害,我反抗了幾次,但都狠狠地被壓住,或許我的力氣有所保留,或許我怕我失去他,所以才讓他完整地發洩在我體內。
他翻身呼呼大睡,我走入廁所渡過一整夜,摸摸疼痛的地方似乎流了一些血,恍恍惚惚地就睡著了;隔日傍晚他提早回來,進門後坐在沙發上,孜孜嗚嗚地說他其實已婚,但因為我長得很像以前暗戀的人,所以忍不住想上我,昨天已經完成他一直以來的心願,因此現在要結束這個關係。
我想一夜長大就是這樣,心中的痛處比身體還劇烈,拖著被弄髒的身體,渡過常常出神的三個月,在 HIV test 中呈現陰性後,我馬上整理好自己,但有個東西似乎已消失,那就是純潔與純真,這些應該要好好地花在正確的人與關係上,但它們一夕間被盜領,如今再也找不回來,這是我最大的遺憾,經過四年後依然難以進入交往關係中,似乎我還是期待那種純愛的感覺,但變世故的心已付不出純真的籌碼再賭一次。
追根究底,若是一個好的分手過程,我會用比較好的方式療傷,所以我常用這事告訴附近的人,分手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好好負起責任的面對面說,讓雙方在進入另一段感情前,皆能好好的療傷,而不是被拋棄的感覺遮蔽認知,走進錯誤的關係中;然而面對類似被強暴的事情時,要用盡力氣的抵抗,會離開的就是會離開,但這種觀念要很早就建立好,我由衷地希望你們都不要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