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同事告知,有一位十年前的同事中風住院治療一陣子了。
十多年前,這位看護為了家裡的債務,投入了看護的行業,
因為金錢的須求大,她選擇只接24小時全天的工作,所賺到的錢就是拿回家還債及養小孩。
老公呢?
她不願提,在當時,這行業中,多的是離婚又無一技之長的再度就業婦女,通常還身背債務。
我所能做的,就是滿足她們的工作須求,雖然有時覺得她們這樣會太累,但她捫總是說,再怎麼累也比被債主追債好。
當時,很多看護一個月能有5萬以上的收入(24小時工作),但她們也犧牲了家庭與個人的一切。
小孩要看媽,大都得到媽媽的工作場所來(醫院或居家)。
偶而媽媽接班空檔就帶小孩去玩,或購置家庭用品,但媽媽仍不忘交待中心,有工作就快讓她上工。
這位看護就是這樣工作了很多年,直到我離開那家看護中心,失去連絡。
再次有她的消息就是在醫院了。
到病房去看她,因為中風,她的四肢及臉都有些變形,話也說不清楚
,但她還記得我,叫得出我的名字,還記得過去同在一起工作的事。
她用力的想把話說清楚,我吃力的聽著,有一些聽不清楚的,還要旁邊的人翻譯。
她邊說邊流淚,我則越聽心越沉,她小我近10歲,聽說她是在工作時中風。
小孩還在讀書,先生不見人影,她擔心這樣會帶給家人負擔。
再次因為工作與她失連。也問不到她到那去了。
很多人都說看護很好賺,但卻忽略了,她們的收入是用一般人的不願意交換得來的。
也因為看護本來就是耗體力的工作,很多看護在年紀稍長後一身病痛。
再者,因為看護的工作特別,所有的風險及成本都須子己承擔,
所以,除非她買了非常多的保障(通常是沒有這個能力的),
否則,很多看護的結果會像她一樣,家裡願意而且有能力,可以得到好一點的照顧,若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