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年前『通姦罪』正式走進歷史,通姦罪當時是法律保障已婚的配偶不受其他人的侵害訂的法律,但政府以『違憲』的理由將通姦罪直接踢到萬惡深淵 通姦罪被廢除掉了到底是『好』還是『不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在早期『通姦罪』被徵信社用來抓姦,是刑事訴訟。
對被害者來說有較高的自由度,因為大家會怕、會擔心、會覺得羞恥 姑且不說賠償問題,刑責是跟著一輩子的陰影,誰想揹著一個不名譽之罪阿,法官在審理您的案件時查看前科紀錄出現一個『通姦罪』丟臉丟到不知道往哪裡鑽 而且因為是刑法,所以委託者配合徵信社「抓姦時機」報警,警察必須得到,甚至得協助被害者和徵信社破門抓姦。
這對被害者來說真是一大福音 為什麼說是福音勒,廢話!!!你在處理家務事的時候,警察必須要在旁邊幫忙,因為這是職責,你說說這不是福音,什麼才是福音 對徵信社來講,這無非是天大的恩賜,一個具備著蒐證能力的徵信團隊,還有執法權的警察在旁邊幫您作證,你說這個是不是很讚
但好景不常,不知道是官員太多外遇事件了,還是覺得百姓的婚姻是個屁,所以就用違憲當理由,把它廢除掉了 從狂編在做徵信社的時候,就有官員一直吵著要廢除,到現在10幾年了,這些官員如願以償了,外遇不怕有刑事責任了,你說爽不爽?
好啦!!!!!!!通姦罪廢除了,這些婚姻中被外遇的就如同柯有倫的一首歌『哭笑不得』來形容,刑事罪沒了,只能跑民事訴訟,身為被害人的您是真的哭笑不得 怎麼說呢???因為徵信社生意只會變得更好,對於被害者呢???只剩下民事訴訟可以幫您
這些遭遇「外遇」的被害者引發更多社會問題,誰來關心他們??? 答案是:沒有 這些官員們不就是為了私慾才一致通過廢除「通姦罪」嗎?? 您不信??列表給您看,讓您嚇到下巴掉下來
列出這麼多官員,身為外遇受害者的您應該清楚『通姦罪』為什麼要被廢除了吧 百姓就該死??別忘了沒我們這些百姓,你們哪來的選票 當然!!!因為官員們怕被說閒話、怕被抗議,所以當初『通姦罪』是瞬間被三讀通過廢除的 通姦罪被廢除爽到誰???
您或許覺得奇怪,前面兩個可以理解,但第三個『徵信社』也是既得利益者??
別懷疑!!『徵信社』也是受惠之一,因為以前還有刑法加持,可以靠有執法權的警察協助,現在勒,只有徵信社能幫您
少了『徵信社』的協助,在對『法律知識』懵懂的您,隨便胡亂蒐證都是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為外遇蒐證很容易不小心就踏入『刑事』的陷阱裡
沒了『徵信社』幫您,自己蒐證都是被告比較多,被害者變成加害者,您說可笑不可笑 這也是為什麼這兩年徵信社的生意變更好了,因為被外遇的民眾想自救只能靠我們,「有執法權的警察」可以直接拒絕受理報案,更別說可以「抓姦」了
「抓姦」在台灣目前是違法行為,抓姦少了執法權是做不到的,這也是為什麼「幸福徵信社」遇到民眾想要我們協助抓姦,我們完全婉拒
當然...目前還是有少數的徵信業者提供「抓姦協助」但這完全是違法行為,所以切勿嘗試,幸福徵信團隊協助您的都是合法的部分,幫您蒐集合法的外遇事實、幫您順利拿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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