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一如往常玉婷煮好晚餐,照慣例,請婆婆用餐,婆婆、她、兩個小孩,四人一起吃飯。有時吃到一半,老公、小叔下班回家,再加入用餐,就是一般家庭的日常。
今日,玉婷把部分睌餐拿至二樓和室玩具房,隨即叫婆婆出來用餐,交待婆婆:
「媽,之後早餐六點半,中餐十二點,晚餐六點鐘,妳自己出來吃飯,我會準備好,我不叫您了,免得惹妳生氣,我和多多、樂樂在二樓吃飯;還有,以後不要上二樓了,就像妳也不希望我進妳的房間一樣。」
「我跟志明說,妳是這樣做人媳婦的。」阿月睜大眼睛,不可置信媳婦膽敢說出這些話。
玉婷不理會婆婆的斥喝,續說:
「還有,煮飯時間,不要打擾我,請妳管好妳的訪客,不要說些有的沒的,彼此尊重,我們各自安好吧!」玉婷表明立場隨即上樓。
阿月氣匆匆打電話向志明告狀,控訴媳婦的不孝,本以為是小菜一碟,媳婦只能就範,卻沒想到志明說:「既然您跟玉婷和不來,就先這樣,以後關係和緩些再說吧!」兒子沒有站在她這邊,阿月驚呆,兒子變心了。
平日,天花板發出蹦、蹦、蹦的聲響,是多多、樂樂的傑作,「玉婷也不管一管孩子。」或傳來樓上的嘻笑打鬧聲,是媳婦對她的示威,阿月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我媳婦在煮飯,不能亂講話,她會生氣的。」阿月小聲說到玉婷都能聽見。
這些人窸窸窣窣的的聲音和小動作,玉婷心煩,是群興風作浪的人,有辦法把婆婆這尊大神請出去嗎?玉婷心想。
玉婷想起阿姨、姨丈。姨丈家族複雜,當年姨丈和阿姨離家時,是淨身出户,一人外出打拼尚且不易,姨丈還偕有懷孕的妻子、兒女,表妹小寧就在此動盪中出生,姨丈取名為「寧」,也是祈願小女兒一生安寧。
阿姨有著姨丈的夫妻同心,她有什麼呢?玉婷讀到金庸筆下的七傷拳「傷敵七分,自損三分。」她能有什麼好招,請婆婆這尊得罪不起的大神自願離開?還她公道。
此時,小叔志賀竟找她談話。志賀是家中老么,是個内向的人,對於她遭遇的言語霸凌,是個不置可否的旁觀者。
玉婷新婚時,是一心想孝順婆婆,照顧好小姑、小叔,成為好媳婦、好嫂子,但熱臉貼泠屁股,既不得婆婆歡心,小姑、小叔們對她很是冷淡。
後來,她慢慢理解,婆婆就是家中的主心骨,小姑、小叔們不會違背她的意志,婆婆不接納她,小姑、小叔不敢逾越,玉婷之後也不再強求,就維持表面的合諧。
玉婷父親的口頭禪就是「互相」,父親對人都很「互相」,母親與阿媽很「互相」,母親和伯伯、叔叔、嬸嬸、姑姑們都很「互相」,偏偏她的女兒嫁入一個「不互相」的家庭。
此次,小美出事,小叔一如既往,兩耳不聞紅塵事,玉婷慨歎,同一屋簷下,他們沒有坐下聊天過。
「大嫂,可以不要這樣對媽?」志賀要求。
「什麼意思?」
「像以前一樣,大家一起吃飯!妳這樣不理不踩,媽很難過!」
「那你早點回來,陪媽吃飯,媽就開心了。」玉婷覺得荒謬。
「媽是因為姊姊過世太傷心!」
「志賀,小美是你的親姊姊,我老公的親妹妹,你媽媽的親女兒,既然走了,就讓她好好走!她的死怎麼就算到我頭上,是誰不講道理?是誰到處亂說的?!」
「别人亂說,不是媽說的。」
志賀是替婆婆承認還是回駁?玉婷覺得心累。
「志賀,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你也會結婚,成為别人的老公,你有自信,媽會喜歡你未來的老婆嗎?你能保護你的另一半?」
志賀愣住!沈默不語。
「你媽把我說的不堪,你無所謂嗎?那些人真的關心媽嗎?他們只是來看笑話的,勸媽别無事生非,彼此各自安好,我不會再讓步的。」
既然名聲也沒了,是親戚口中的惡媳婦,三嬸說: 以前是要浸豬籠的。和諧,如海市蜃樓,以為終將抵達,原來只是幻象。
小寧知道阿姨擔心玉婷表姐,以前常聽媽媽講古,說起阿媽、姑姑如何苦毒她,小寧同樣擔心表姊遭受此罪。
「姊,小時候,妳喜歡回阿媽家?」小寧問。
「要睡覺了,就不能好好講話。妳就見阿媽一兩次,妳記得?」姐姐不高興。
「我只記得阿媽的葬禮,那天,好多人,好多人問我是誰?連阿公都問我是誰?誇張!」
「我喜歡阿祖(曾祖父)和小黄(阿媽家的狗),阿袓好孤單,阿媽又不喜歡我,爸偏總要帶我和弟弟回去。妳最好命了,媽死活都不讓爸帶妳回阿媽家,怕妳被欺負,簡直太偏心。」姐姐心中有怨。
「妳小時住那裡啊!……阿媽葬禮那天,有人說:我是爸和外面女人生的,還不只一個人說。」小寧回想當時阿媽葬禮的風光。
「妳還哭了,這種鬼話妳也信,爸爸家最不缺的就是沒口德的親戚。好了!我要睡了,明天還要早起。」
「晚安,姐姐。」
人言可畏!講著講著,眾口鑠金,大家都信了!我也當真了!
小寧向上天祈禱,要成為有智慧的人。
夜深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