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天。本來就計劃去教會的,卻因為手中沒車,暫時等待著妻子下班後,用她的小車過去。
這是因為上個週日,我從教堂出來後,遭遇飛來橫禍。
當時,我開車出教堂附近的小街道後不久,在即將右轉入大道時,與一輛匆匆趕來的小車相撞,頓時將我的車的整個前部分撞得七零八落,我的車也被保險公司做報廢處理。
時間真是最好的醫師,當時巨大的心理衝擊,創傷和恐懼,早已煙消雲散。
人總要活下去,有時覺得人類真是很偉大,能力非凡,有時又覺得這所謂的人類,在某一時刻,是如此的脆弱和不堪一擊。
當時的那一刻,換了是任何一個人,無論那個人,是多麼的偉大,多麼的優秀,多麼的身強體壯,足智多謀,在這一場失控的交通事故面前,都會變得極其的渺小,都只能乖乖地接受命運的安排。
那天的天氣極其的炎熱,我在那個丁字路口,要右轉進入大道時,我真的是很小心地觀察了,看到右邊沒有別的車來後,進行右轉的。
當時我的左手邊不遠處,有個交通燈,是紅色的,所以我的左邊是安全的,我不用考慮大道上左邊的車輛的。
而我的右手邊,至少有四五台車都在靜靜等待,讓我過去先走。因為前面有紅燈,這在澳洲當地,大家都有這麼一個好習慣:大家會主動停下來,讓支道的車先行,右轉入大道。
而且我的左手邊的大道上,我要右轉進入的那一段路,是一段單行道。所以我覺得如果在我右側的前面的幾張車都停下來,等我先走,那我的車就可以右轉了。
沒有想到會突然過來一輛車,越到實線單道,連續超過她前面的幾台在等待的車,直接和我在右轉中的車迎頭相撞。
這個司機是個黑人小姑娘,事發後,她也驚嚇不已,一直不敢從車里出來。
我也沒有任何埋怨她的意思。我報警後,我們都是按照警察的意見處理,當警察說是我的責任後,我主動跟小姑娘和她趕來的家人致歉。
後來我教堂裡的朋友出來,告知我,她也在幾個月前經歷了同樣的遭遇,當時她搜集了很多證據,翻轉了責任。
誰都不希望在異國他鄉,遭遇這樣的交通事故,因為稍有不慎,不是身體受傷就是當場失去生命。我聽說,在大洋路上,很多國人,第一次來澳洲,不熟悉交通規則,就直接使用國內的駕照,走自駕遊,在這段複雜路上,客死他鄉。
強烈願望大家不要這樣大意了。
這是因為規則的不同和無法規避的風險。
而我接下來,還有很多後續事情要處理。
我也選擇了健忘,感恩和活在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