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痴線佬!
一位歌手平均一年製作三至五首歌,而吳主席…五十六個星期,二十六首歌,Project 26/366,完成度100個巴仙!
二十六篇生活札記,來到最後一篇,是要吹奏自己能完成這個「壯舉」一番嗎?琴音、結他、strings、brass…是種感動。
感動在於在過去一年用自己的作品,撼動世人二十六次?不不不!也許僅是因為自己真的能完成去年自己所立的Flag,覺得圓滿,覺得滿足。
太多的時候,我們不是能力不足以完成所訂立的目標,但總是沒有動力、沒有恆心,每一次起步多完美也好,結果也是了了,成為吳林峰五十二星期前口中所說的「凱子」。
當然,要繼續下去,睡五分鐘再寫過,決不是區區一句「凱子」就能嚇怕自己,讓自己繼續,而是從重複性的鍛煉之中,找回自己對音樂的熱愛,找回對身邊事物的敏感。
二十五首歌對世界、對香港音樂的意義,或者只是總共一百分鐘的悅耳旋律,還有上到下、左到右的了解吳林峰這個人;算上這首《瘋子》,對Wilson的意義大概是…
我可以懶惰,可以成為這成為那;但我最終成為了自己滿意的我。
58%之後,3月之初,他準備在大盒之中,開箱那個100%的自己。
—CLS 閱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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